面臨絕境的至高,戰鬥力又不一樣,拼死反撲之下,重創對手甚至兩敗俱傷也很常見。
沒人知道,曲洞磊口鼻中的血,是自己逼出來的。
他確實受了點傷,但是還沒有嚴重到要七竅流血的地步。
無非是殺死一個至高的戰績,實在有點嚇人,而且兩人的精神對攻,也被儀器觀察到了。
對方能用精神攻擊他,他自然也能採用同樣的手段反擊。
金屬性至高顯然也是精擅這一方面,所以他逼一點血出來,表明自己只是“略勝一籌”。
超出太多的話,也容易生出不必要的麻煩,剛剛好夠用就行。
就在他下降的過程中二號艦的投降請求被透過了,不過依舊要付出血的代價”。
緊接著,二號艦上有人發話,“閣下可是李昂?久仰大名了。”
“血的代價我們認想賺錢就要冒風險,可是我們已經宣佈投降了,我家至高卻.....“
曲澗磊還沒有降落到地面,聞言淡淡地看了一眼過去,“你有意
見?”
“啟稟大人,不敢!”對面真不敢招惹他,恭恭敬敬地回答。
“我只是向李昂請教一下,畢竟那是至高......大人您也知道,擅殺至高是違法的。”
擅殺至高違法?別說,帝國的法規裡,還真有這麼一條。
只不過,這個規定執行得很不徹底,大多時候,殺人者甚至沒必要去贖罪。
畢竟能殺了至高的,只有至高,然而,能讓一個至高冒險死拼,涉及的事情會小嗎?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有人根本不是至高,卻使用陰損手段,設計坑死了至高。
這種情況非常罕見,畢竟至高對危險的預知能力很強,一般人想坑都坑不了。
但是也必須承認,類似事情確實發生過,而且不止一起兩起。這個法規的制定主要是針對這種罕見情況。
你特麼連至高都不是,居然坑死了至高?這必須得認為你違法!然而就算這樣,擅殺至高也只是違法,談不上犯罪除非情節特別惡劣。
至於說至高殺至高,只要有一定的理由,連違法都算不上。曲澗磊冷哼一聲,“首惡必誅,他還敢威脅我,他不死誰死?”首惡必誅符合帝國律法精神,而且威脅至高.....那確實也是違法了。
曲澗磊說完之後,沒有再理會這廝,而是帶著至高的屍身落下。然後就是耳熟能詳的摸屍環節了,收穫還算將就,起碼有三張納物符。
眾目睽睽之下,他收起納物符,幾個閃動過後,就消失在了眾人的視線中。
“我去,“有人忍不住低估了一句,”這還真的是....嫻熟啊。”
實錘了,咱家至高果然殺人如麻,否則怎麼會摸屍摸得這麼熟練?曲澗磊根本沒有在意別人說什麼,來到了艦庫,閃身就進去了。這段時間以來,他一直在完善石窟,在裡面挖出了一個新的套間,套間裡面是聚靈陣。
也就是說他現在關上套間的門,就可以直接回復氣息了。
這一戰的消耗還是不小,除了身體受了輕傷,內息也消耗了三成。
曲澗磊甚至都沒有來得及翻看納物符,服了兩顆傷藥,就準備打坐回氣。
沒辦法,人在江湖必須保持高度警覺,剛殺了個至高,鬼才知道後面會有什麼狂風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