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白白嫩嫩的小姑娘,拉著一個棺材,這組合著實怪異,讓人忍不住多看兩眼。
初箏:“……”
穩住!
什麼大場面沒見過,這點小場合算什麼,小意思小意思。
……個鬼啊!
她可從來沒幹過拉著棺材被人圍觀的事!
關鍵是這破玩意不能收進空間,必須時時刻刻栓在褲腰帶上。
這麼重要的玩意還不能隨便交給別人。
慘!
初箏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大寫的慘字。
必須把原主的體搞回來。
不然我會死的!
【小姐姐,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不敗家,不救人。”
【……不是,小姐姐,原主的那個體,就算你拿回來,你可能也回不去。】
“……”
有道理。
換體那麼容易的話,孟未寒那狗東西也不用那麼費勁。
那換不回去,我豈不是要一直用這破體?
初箏頓時一拍棺材邊緣:“那也不能便宜他們!”
【……】
您開心就好。
初箏隨便找個地方住下,棺材也要搬到房間裡面去。
店小二都驚呆了。
顫巍巍的看了一眼棺材裡,確定沒什麼不該有的東西,在初箏給夠靈璧後,找人幫忙將東西搬進去。
初箏發現城裡每隔一段距離,就會有一個高於所有建築的小樓,小樓上統一立著一面鼓,也不知道做什麼用的。
初箏住了兩天,什麼也沒做,就把八卦……不是,基礎常識弄清楚了。
按照原主的記憶,孟未寒和佔用她體的燕紅霓,就是在這裡相遇的。
所以,她暫時不用挪窩。
就在這裡就可以等到他們。
初箏森森的拍拍自己的棺材,必須搞死他們才能解氣。
初箏住了差不多十多天,店裡的人都覺得她是個怪人,出入都得帶著那口棺材。
初·怪人·箏:“……”你以為我想啊!
入夜的旭城星火點點,映襯著頭頂的繁星。
初箏坐在窗臺上,看著底下依然鬧的街道。
忽的一聲鼓聲平地炸開,驚得初箏差點從窗臺上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