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薔薇能聯想到的所有答案都截然不同。
那枚粉鑽,是他們結婚的時候,因為嫌棄銀戒指,她死纏爛打硬要來的。
幾年前她離開的時候,就被她不知道丟哪兒去了。
被人乍一提起,腦子裡還有點茫然。
薔薇下意識摸了摸此刻無名指上的戒指,淡淡的說,“那枚戒指價值七位數,寧經理這麼大的胃口,是不知道,這個數目的敲詐勒索,能讓你在牢裡孤獨終老嗎?”
寧馨表情不變,語氣從容,“我是六年前來墨氏的,那時候墨總剛剛坐上董事會主席的位置,將你的父親取而代之。”
“......”
薔薇打量著對面的女人,不知道她在故弄什麼玄虛。
寧馨苦笑了下,“今天早上我收到公司的通知,將我調去國外的分公司,這一走,大概也沒什麼機會回來了,所以走之前,我想拿回我自己的東西,這不過分吧?”
“你自己的東西?”
薔薇被她說懵了,“戒指是墨錦棠真金白銀買來送給我的,怎麼就成你的東西了?”
寧馨抬眼望著她,“戒指是我去買的,不過不是拍賣會,而是我拿了自己的戒指賣給了墨總。”
薔薇,“......”
呵。
這是什麼操作?
越說她越糊塗了。
“寧經理,你知道自己說的這些,很莫名其妙嗎?”
“知道,但是戒指的確是我的。”
薔薇嘆口氣,“好吧,就算是你的,那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我當時很需要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