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恩是一位失憶者,而且還是一位擁有著超能力的失憶者。
只不過出於某種警惕的本能,萊恩並沒有向任何人說過自己擁有超能力的事情。
就連那位一直照顧自己的樂隊主唱——克里斯·瑪雅,萊恩也從來沒跟對方說過這件事情。
畢竟對方能夠不顧流言蜚語的收留自己,就已經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萊恩只是失去了記憶,又沒有變成傻子,這點人情世故還是懂的。
在這裡必須提一嘴,作為一個失去了所有社會關係的失憶者,萊恩現在就是瑪雅所在樂隊的吉他手。
正是憑藉著這份微薄卻持續的收入,萊恩才能夠艱難的活下去。
為了報答瑪雅的恩情,萊恩對於所有妄圖接近對方的不懷好意者都充滿了敵意。
這其中自然也包括那個名叫“新城”的勝利隊隊員。
同為男人,萊恩早就看穿了對方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新城每次抱著聽歌的名義來到樂隊,就是為了和瑪雅多相處一會兒。
不是嫉妒,也不是同性相斥……
萊恩只是單純的不希望瑪雅被“壞男人”欺騙。
比較不湊巧的是,新城在各方面都非常符合萊恩對“壞男人”的定義。
散漫、說謊、嬉皮笑臉,並且對瑪雅抱著超出友誼的感情……
然而就算是對新城抱有偏見的萊恩,不得不承認那個男人的確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同性。
如鷹一般敏銳的洞察力,能夠洞悉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細節。
強大的近乎離譜的執行力,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是以行動來證明自己的行為。
以及各種出色的履歷,就算沒有勝利隊隊員這層光環的加持,新城也絕對屬於人類中的高質量男性。
特別是在新城每每用狐疑的目光打量自己的時候。
萊恩甚至會覺得,對方是不是察覺到了自己擁有超能力的事實。
可轉念一想,萊恩又覺得自己肯定是想多了。
畢竟別人的超能力是怎麼酷炫怎麼來,而自己的超能力是怎麼無語怎麼來。
任誰都不會覺得這樣的超能力會是真正的超能力。
萊恩總共有兩種超能力。
第一種是自我發光,就是字面意義上的讓自己發光的意思。
不管是在黑夜還是白天,只要萊恩他想就能夠讓自己像電燈泡一樣發光,永遠站在聚光燈下。
要僅僅只是這樣的話,萊恩倒是挺適合在樂隊裡當一個主唱的。
可問題的關鍵在於,萊恩發的光是藍色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