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聽完章嘉澤的講述,看他拿不出相應的證據,又轉頭詢問原告的代理律師。
原告的代理律師只說了一句話:因為原告公司財務人員操作不慎,誤將20萬元打入被告卡號上,被告這20萬元屬不當得利,按照法律規定,理應全額退還給原告。而且,被告與原告之間沒有任何證人、證言,因此,請求法官判決原告獲勝。
聽完原告代理律師的話,章嘉澤實在忍無可忍,覺得這跟搶劫有什麼兩樣?說好的誠信呢?這要什麼證據?原告代理律師完全是一派胡言!章嘉澤再也無法忍受滿腔的怒火,對著法官喊道:“法官大人,要是原告這樣都能勝訴的話,那我們還有沒有法律?還講不講誠信?當初可不是這樣的,而且我有證人!”
法官舉起手裡的槌子,猛地敲打了一下桌面,威嚴地喊道:
“肅靜!”
嚇得章嘉澤一個激靈,再也不敢張口了。
法官大人看了看章嘉澤,又看了看原告的代理律師,問道:
“剛才被告所說的有證人,請問證人是否到庭?”
章嘉澤搖了搖頭:“沒……沒有……”
法官繼續問道:“請問證人是否出具有簽字的書面證明材料?”
章嘉澤再次搖了搖頭。
法官大人也跟著搖了搖頭,當庭宣判:原告勝訴!
章嘉澤只覺得血往上湧,身子搖晃了幾下,差點當庭摔倒。
走出法庭的大門,外面陽光燦爛,但他卻像走進了無邊的黑暗。
怎麼會這樣?
這明明是自己應得的20萬元,怎麼現在成了不當得利?這到底是為什麼?
證據證據,法庭為什麼什麼都要講證據?這不是和尚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嗎?
不過,幸好對於章嘉澤來說,還有一個上訴的機會。上訴也是他最後的機會,千萬不能錯過。
現在,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李世正。
當初老馮到家裡來的時候,是帶著李世正來的。現在,因為當初章嘉澤沒有簽訂合作協議,唯一的證人,就是李世正了。
找到李世正,這事兒就完全沒問題。
在法庭的大門外,他撥通了李世正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