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世,於大章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做社死。
為什麼沒斷片?
居然記得清清楚楚!
不知不覺就喝多了,那家的扎啤有古怪。
本想著將責任推到扎啤身上,可一想起曲脫脫喝的並不比自己少,於大章便放棄了掙扎。
輕敵了,媽的。
自己預測了股票,還給人的錦旗起名字,還什麼搶劫帶個逼……
又想抽自己了……於大章越想越臉紅。
最後還是人家曲脫脫結的賬。
合著自己喝得爛醉如泥,一頓指點江山之後,還蹭了她一頓飯。
要命了!
於大章在床上一頓顧湧,連起床的勇氣都沒了。
這事千萬不能傳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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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隊裡。
呂忠鑫將他拉到一邊,小聲說道:
“周子喆提供了一份供詞,是關於當初被拐賣時的詳細經過。”
“他那時候幾歲?”於大章問道。
“五歲。”呂忠鑫回答得很肯定,一看就知道他看過那份供詞了。
“五歲能記住就不錯了,他不但記住了,還說出了詳細經過?”於大章對此表示懷疑。
他曾經接觸過這方面的知識。
小孩一般是在三週歲之後開始記事。
五歲倒是可以形成長久記憶,但過去了十多年依然記得十分清楚,這就有點扯蛋了。
不信你回憶一下五歲那年都發生了什麼。
“他說他整個人生中,就那一段記憶最刻骨銘心。”呂忠鑫看著於大章,說道:
“他還保證絕對不會錯。”
這倒是個理由……於大章想起老爸第一次揍他,是在他六歲的時候,他一直記到現在。
以前總是能回憶起那次被揍的經過,還真是記得很清楚。
他還曾幻想過等老爸住院的時候踩他氧氣管。
“那這不應該是供詞,應該算報案了。”於大章糾正道。
既然認為周子喆說的不是假話,那這就等於他是以被害人的身份向警方提供證據和線索。
於大章回憶起在看守所最後一次見周子喆的情景。
雖然對方神色憔悴狼狽,但眼睛裡卻閃著光,那是恨不得將拐他之人碎屍萬段的仇恨目光。
讓人心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