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聽聽。”
於大章一臉嚴肅地看著他:
“只要不是太過分,並在我的職權範圍內,我都會盡力滿足你。”
這個回答和何天鑫的猜想有點對不上。
他以為眼前這個胖子會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來。
沒成想條件還沒等說呢,就被設下了限制。
“那就先說第一個條件。”
何天鑫撐了一下身體,讓自己坐起來一點,隨即喘了兩口氣,這才說道:
“我可以坦白,但我做的事不能影響到我的孩子和家人,尤其是我的孩子,不能受到一點影響。”
說完之後,他眼巴巴地看著面前這個胖子,期望他答應,並作出保證。
他不懂法?於大章試圖在何天鑫的臉上找出什麼破綻來。
可惜他什麼都沒看出來,何天鑫的表情非常認真。
“這個要求不過分,可以考慮。”
於大章沒敢把話說得太滿,因為他怕這是何天鑫對他的試探。
“不行。”何天鑫拒絕道:
“我必須得到明確的答覆,你要是不同意,接下來咱們也沒有談下去的必要了。”
他是沒想到有人能找到他……於大章很快在心裡做出判斷。
正是因為如此,他才沒關注過這方面的法律條文。
《刑事訴訟法》十二條規定,在依法判決前,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所以才會有“嫌疑人”這一說法。
這也意味著,判決前死亡,是不會留下案底的。
警方會撤案,檢察院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院會停止審理。
所以一旦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追究會立刻終止,因此不會有案底留下,當然也就不會影響下一代了。
很顯然,眼前的何天鑫夠嗆能堅持到判決了。
這都已經臨終關懷了,而且現在的狀態是裝不出來的。
“好,我答應你。”
於大章點頭應道:
“不過你得實話實說,不能有任何隱瞞。”
他不打算將這方面的法律條文解釋給何天鑫聽。
如果說了,對方也就沒有顧忌了,很可能會拒絕配合。
聽到於大章答應,何天鑫眼睛都比之前亮了,急忙點頭表示自己明白。
“說第二個條件吧。”於大章催促道。
就何天鑫目前的狀態,隨時都有可能撒手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