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就找到關聯點了麼。
現在基本可以認定,李勇和其中一個被害人在十六年前是認識的。
而且都加入了那個小團體。
這九個受冤人,於大章之前在為他們翻案的時候,全都見過一遍。
但那時他的關注點主要放在了受冤人的社會關係上。
他想借此找到符合嫌犯身份特點的物件。
在於大章看來,這是一條捷徑。
既然已經確定嫌犯的動機是復仇,那麼這些受冤人很可能和嫌犯有某種特殊的關係。
可惜的是。
九個受冤人,將他們所有的社會關係都查了一遍,居然一個符合的都沒有。
首先一點。
嫌犯有過服役經歷。
就光是這一點,已經篩選掉了絕大多數人。
而且服役時的兵種還不能是軍隊中的普通士兵。
到了這一步,一個沒剩,全都不符合條件。
也就是說,這九個受冤人所認識的人裡,沒有一個有能力可以完成復仇。
於大章隨後又和馬健探討了一會兒案情,還是無法推斷出那個小團體和嫌犯之間的聯絡。
就在當晚,劉淼打來電話。
“大章,你現在哪個城市,明天我過去找你。”
“我在錫城。”於大章一聽劉淼要來,立刻來了精神:
“都查清楚了?”
“李勇的資金去向都已查明。”劉淼的聲音很沉穩:
“資料我都整理好了,明天我當面向你彙報。”
他的工作態度於大章是認可的。
既然要當面彙報,說明劉淼認為這件事並不簡單。
他很有可能在其中發現了重要線索……於大章語氣凝重地回道:
“好,明天到了錫城給我打電話,我去接你。”
次日。
於大章在車站接到了劉淼。
回到酒店,他將馬健的單人間退掉,重新開了個雙人間。
來到房間後,於大章遞給劉淼一瓶水:
“不急,先休息一會兒。”
坐下後,劉淼先喝了口水,隨即從包裡拿出一份檔案。
“這是李勇最近兩年的投資記錄和消費流水,其中副卡的消費記錄是他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