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番話過後,會議室內安靜了下來。
嫌犯很趕時間?
這個案子辦到現在,誰也沒將注意力放在這上面。
或者說,哪個正常人會考慮到這一點。
丁峰一直在做的,是追著嫌犯留下的痕跡,去尋找其行蹤。
嫌犯在哪犯案,他就追到哪裡。
勘查現場、取證、分析、調查……
這麼做沒毛病,刑警查案基本離不開這些。
可要是遇到同樣對這一套很熟悉的罪犯,丁峰就會陷入被動。
長久以往下去,這個案子會拖垮他。
實際上,他現在就已經快撐不住了。
“九十四天,九個被害人,平均下來十天一個人。”
丁峰瞪著眼睛反駁道:
“這個時間雖然看起來有點緊,但還不至於說嫌犯很急切。”
“從踩點到動手,對於一個受過系統訓練的人來說,十天完全足夠。”
這話說完,會議室內的所有人都向丁峰投去質疑的目光。
這屋裡坐著的都是什麼人?
有一個算一個,都是腦子精明靈活的警界精英。
在系統內,可不是什麼人都有資格穿白襯衫的。
甚至就連葉智羽和馬健都聽出了不妥的地方。
“怎麼了?”
丁峰感覺自己有被冒犯到,臉色瞬間就黑了下來:
“我說的有錯嗎?”
他真的快瘋了……於大章有點不忍心看他這個樣子。
這屋裡坐著的幾乎全是領導,他都敢用質問的語氣說話了。
說明丁峰腦子裡的那根弦兒快崩斷了。
偏執也好、執拗也罷,不管丁峰這個人如何,畢竟都是為了案子。
初心是好的,而且也一直在堅持。
奈何……
思路不對,努力白費。
“你說的十天一個人,這個時間要減半。”
雖然會議室裡的人都明白怎麼回事,但解釋還得由於大章來。
“你忽略了那九個被害人受折磨的時間。”
“每個被害人都要經歷幾天拘禁,按照手指頭缺少的具體數字來算,長的一個星期,最短的也要三天。”
“而在這個時間內,嫌犯是沒有精力做其他事的。”
這回丁峰也聽懂了。
如此來算的話,去除掉每個被害人失蹤的那幾天,剩下的時間確實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