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手段為什麼還要委屈自己?
反問。
手裡有刀,就一定要去砍人嗎?
刀也是可以做菜的。
三天後。
馬健帶回了調查結果。
此時的於大章正拿著剛剛整理好的調查報告。
邵欣,女,享年18歲,死亡時就讀於金陵二高中。
死因:他殺。
屍檢報告顯示。
邵欣全身共十二處骨折、面板多處撕裂、耳膜穿孔、雙腳筋膜被割斷。
並在其體內發現男性體液,疑似生前被強暴。
致命傷是頸部受損,致使咽喉、胸腔出血過多,堵住氣管造成窒息而死。
死亡時間為:1998年4月26日。
於大章看到這裡,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十六年前?
如果邵欣活到現在,那就是34歲,正好和李勇同歲。
“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於大章抬起頭看向馬健。
“高中同學。”馬健回答道:
“另一個叫劉金松的也是金陵二高中的,他們三個是一個班的同學。”
這就對了。
於大章想起之前在病房時,李勇曾經說過,是他害死了邵欣,也害了劉金松。
而且其中貌似還有點三角戀的關係。
既然三個人是高中的同班同學,這一切就說得通了。
李勇追求邵欣,而邵欣卻對劉金松有好感。
這之後的事情就好猜了,李勇因愛生恨,對邵欣下了毒手。
於大章隨後又將注意力放在了調查資料上。
劉金松,34歲,本地人。
邵欣案主要嫌疑人,案發後,被帶走審訊。
當天夜裡就供認不諱,將殺害邵欣的罪行交代得清楚明白。
後因認罪態度良好,被判了無期徒刑。
現於S省錫城監獄服刑。
看完劉金松的資料,於大章被氣笑了。
玩呢!
最讓於大章想不通的是……
就算當年沒有證據鏈完整的說法,可都過去這麼多年了。
為什麼一直沒翻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