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靈鳶想:罷了,一把匕首而已。
拿去換東猶城一個天地清明,乾坤朗朗,城民性命無虞,也沒什麼虧的,畢竟那把匕首本來就在人家的家門口幾百年,是不是人家的,人家也當成是了。
好比一家賭|場門口不知道幾時來了一隻藏獒,這賭|場主一看,名狗啊,本來想據為己有,奈何那藏獒不輕易認主,又死賴他家賭|場門口不走,賭|場主一想,自家做的就是地下生意,非法賭|命啊,正缺一條好狗裝逼。
於是賭|場主偶爾喂藏獒些好吃的,這藏獒就暫時擔起了看家護院的責任,時間一長,賭|場主就認為這藏獒是自家的東西了。
你說,她若是一聲不響把藏獒給牽走了,賭|場主能同意麼?
所以,結果就是,賭|場主的保安大張旗鼓的來捉拿小偷。
雲靈鳶唉嘆一聲,認了主的東西,都到了自個手中了,然並卵,還是別人家的,要還回去!當真是委屈!憋悶!鬧心!鬼叫她現在人單勢孤,又沒本事跟人家黑勢力爭靈器!
這時,玉露似乎感應到她的決定,傳來輕微的反抗抖動。
雲靈鳶撫著玉露匕身上的四個古樸的篆字,“玉露,你理解我的吧?”
這幾日,與人魔豆陪練官打鬥,幻匕只作普通匕首用,它是一柄幻匕呵,認她為主之後,一次幻術都沒機會使出來過,這就要把還回幻江裡去了,認了這樣的主人,著實夠憋屈。
玉露匕身抖動的厲害,忽然有傳音至耳,“身為靈器,本不應不經召喚,損傷靈器的靈力,以器靈之魂與主子對話,但關乎玉露的前塵過去,吾還是有必要與您交待清楚。”
雲靈鳶點點頭,小聲道,“說吧,我聽著。”
“五百年前,玉露曾與黑鬥場的護法定契,玉露為黑鬥場提供幻境以助其篩選鬥士,玉露亦從幻境中吸收入幻境者的靈氣以蘊養匕身,僅此而已。”
這一點倒是可以理解,靈器失了主人之後,需得重新認主,方可得到靈力的滋養,如若不然,就只能在時光中慢慢泯滅。
玉露幻匕屬於高階靈器,已形成了靈器,心高氣傲,對自己的新主人定是有要求,不是什麼貓貓狗狗能入得了法眼的,既是沒有主子,又不能隨意認主,那便屬無主之物,它定然要想著法子來吸收靈氣,
歷經五百年之久,如若不是這個法子,失了主人的玉露幻匕恐怕就要變成一柄破銅爛鐵了。
說來,與黑鬥場的契約,還是互利共贏的。
玉露傳音道:協定內容還有一條,玉露若認了新主,契約之約定既為作廢。”
這即是說,黑鬥場本身就很清楚,玉露總有一天認了主子就是會離開的,玉露幻匕從來就不是黑鬥場的靈器,契約在前,作廢在後,黑鬥場如今卻要翻臉不認帳,還要以權勢相壓?
玄光鏡裡每隔一會,濃郁的血色就會淡去,然後現出殺人的景象,黑鬥場以整個東猶城城民的性命相挾,每遲一分,就多幾條性命,她修行道行不夠,又奈他何呢?
“暫時的分別,換一座城民的性命,玉露,望你理解。我沒得選!”
玉露不再言語,連輕微的抖動都沒有了。
雲靈鳶知道,玉露傷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