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笑著站在觀眾臺上,“你們四個不走嗎?我沒有你們那樣心狠手辣,說這話也只是想嚇走他們。”
“再給你們一次逃跑的機會,是去是留,是生是死你們做決定吧!我只找黃總。”
四人沒有畏懼,花白頭髮的美國人看著李晨道:“是你讓我的寶貝斷的胳膊?”
“不錯,你說的是下面那個狼人吧,這畜生對我不留情,我斷他一隻手已經是大仁大義了。”李晨笑道。
“該死的,你知道他是誰嗎?傷了我兒啟能放過你。”
李晨很震驚,能把自己兒子變成這樣的還算是人嗎?
其它三人也沒有料到那狼人會是他兒子,都面面相覷悄悄低語。
尼斯看到氣氛尷尬,自己又被人議論,氣得不行。
“哈哈,你就等死吧,我的偉大發明足已殺死你。”
說著扔給其它三人一個東西,自己則用一個簡易的飛行器飛到下面去了。
李晨知道他要去找自己的兒子,也不管他。
尼斯幫狼人打了一管綠色藥劑,血立馬就止住了。
“小子,太自大容易早死啊!”
不知道何時會場的出口便都關閉了,尼斯從懷裡掏出一個手掌大小的東西。
這個東西如手機那般,也是個全面屏,有手機倆個的厚度,螢幕是那種幽綠幽綠的。
接著又從口袋裡拿出一瓶紅色藥劑,並滴了一滴在那手機上。
那手機就像一個活著的生命一樣把那滴藥劑吞噬殆盡。
尼斯把這東西放到手背上,這東西像是吸血蟲一樣伸出許多管狀觸手扎進尼斯的手背。
只在一瞬這東西又變了形狀,變成一個像是召喚器的東西,藍白相間,特別精緻。
李晨嚇了一跳,從小就愛看電視,也看過鎧甲勇士,這不就是電視裡的召喚器嗎?難道那不是傳說,而是確實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