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信我掀桌子啊?”
木森覺得自己是個悲劇,不過是在樹下躲個雨,就被一個雷劈到了蠻荒。人家穿越不是貴胄王侯,就是富商巨賈,還一大堆的金手指。到自己這裡,不僅沒有金手指不說,而且環境惡劣,朝不保夕,說起來簡直都是淚。
木森穿越的地方是枯木部落,是人族的下等部落,在它之上,還有人族中等部落、人族高等部落和人族主城。在這個世界,除了人族外,還有血族、仙族、骨族……等諸多種族。但木森一直認為人族是最牛逼的種族,沒有之一。這倒不是因為他人族的身份,而是因為人族敢跟百族單挑。是的,一個種族單挑成百上千的種族,就問你溜不溜!
可是有些事情說起來豪邁絢麗,但背地裡都是鮮血和熱淚。百族一直想斷絕人族傳承,讓人族重新成為百族的血食。為了抵禦百族侵入,近些年來,百族和人族交界處烽火連天、小戰不絕、大戰不斷,每時每刻都有人受傷和死去。
除了邊界外,人族腹地也不太平。不斷有百族潛入搞風搞雨,甚至幾個高等部落都被他們偷襲血洗。總之,這個世界混亂的一塌糊塗。
望天,不會是想讓我拯救世界吧?可是我沒有附帶這個技能啊。或者說,這一切都是一場夢,醒來大家還是好朋友。
於是,木森閉了三十二次眼,據說這是一個神奇的數字。
然而……然並卵啊!
依然是蠻荒,依然是枯木部落。
木森攤手看了看手心,很想罵聲‘媽賣批’。但是認真思考了一下,罵人似乎沒太大用處,這是弱者的表現。於是他默默撿起了一塊石頭,“嗖”的一聲給扔上了天空。
這世界,能動手的就儘量不要動嘴。
“誰砸我?”
就在木森回想自己剛剛動作是否帥氣瀟灑的時候,一聲怒吼從遠至近傳來。
要完!
木森覺得一定是出門前忘了看黃曆,否則怎麼會倒黴到這個地步。喝水塞牙縫,出門踩狗屎,扔塊石頭都能砸住部落首領。這運氣,我就問還有誰?
三十六計中,只有‘走’才是上計,所以木森準備開溜。不溜難道還陪首領喝個茶聊聊人生嗎?
“小森!”
聽到這個聲音,正在躡手躡腳準備風緊扯呼的木森渾身一僵,心中無數匹羊駝呼嘯而過,尊敬的首領大人,你是飛過來的嗎?
“木奎叔,你咋來了呢?”
好漢不吃眼前虧,木森決定笑臉相迎。他輕輕轉過身來,臉上露出討好的笑容,雙眼微眯,原本俊朗的外表竟然活生生被他展現出下賤的味道。
“唉……”
看到木森這個德行,原本怒氣衝衝的木奎無奈地嘆了一口氣。這孩子啥都好,就是太憊懶了。這麼好的天賦,卻不思進取。在修煉的時候為了偷懶,竟然連十二指腸黏 膜防禦機制減弱這種聽都沒聽過的病都給搬出來了。要不是當時把他一頓胖揍,他還指不準出什麼么蛾子呢。
“一千組基礎刀法練了嗎?”
自從發現木森的天賦其實很好後,木奎就為他量身訂做了一套修煉計劃,修煉量是同齡人的兩倍。練不完?呵呵,你見過砂鍋大的拳頭嗎?
聽到一千組基礎刀法,木森忽然有種嗶了狗的感覺。一入侯門深似海,一練刀法悔終生。
蠻荒的孩子力氣大,三四歲就開始在部落戰士的教導下開始習武。在最開始的時候,只是學一些簡單的吐納之術和打熬氣力的基數拳腳。等到七八歲的時候,孩子們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長喜好來選擇兵器。原來木森是打算選擇劍的,畢竟作為兵器中的君子,劍不僅長得符合自己的審美觀,用起來也是瀟灑到不行不行。
但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木森想到了所有可能,就是沒想到枯木部落壓根就沒有劍這種兵器,更不用說與之配套的功法了。木森一臉認真地問部落戰士:“部落為什麼沒有劍?”,部落戰士也一臉認真的回答:“劍太難學,而且所需要的功法太過高深。部落太小,沒有相應的功法,也就沒有劍了。
人生就是如此艱難,無奈之下,木森只得選擇了刀,既然用不了君子劍,那就用霸王刀吧。
但萬萬沒想到,這是一切悲劇的根源。還記得那天夕陽下的奔跑,是我逝去的青春。不,是我逝去的自由。那日,朝霞滿天,有飛鳥越過炊煙裊裊的部落,看門的兇獸偶爾傳來吠叫,忙碌了一天的人們說笑著歸家吃飯,這是一幅多麼美好的畫面啊。
直到……
“咦,小森練的是迴風刀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