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晗隨手回覆:“單身啊,喜歡誰不正常?”
“那,那你把你學姐吹得那麼漂亮,你又近水樓臺,你,會追她嗎?”
林晗抱著手機,索性躺在床上和富婆聊天。
“想啊,不過也得人家看上我。”
林晗不缺錢了,心態仍舊是小市民心態。
縱使看上了安風,但沒有談過戀愛的他,也只能眼巴巴地瞅著,患得患失。
“我說假如,她要是也看上你了,你會和她談嗎?”
林晗想了想,“會當寶貝供著。”
“嘻嘻,你好有趣。”
林晗:“那是你沒見過我學姐,真的一點不比劉奕妃差。等下次我偷偷拍一張照片給你看。”
“所以,你是因為劉奕妃才喜歡她的嗎?”
林晗覺得女人都喜歡鑽牛角尖,“喜歡就夠了。怎麼喜歡的不重要,懂嗎?”
“懂啦,懂啦。可你也要敢追人家啊。”
“我不會。要不你教教我。”
林晗沒有追女生的經驗,他怕真去追了,會把安風嚇跑,兩人再也見不到了。
“這,這我怎麼知道,我又不瞭解她。你可以從她的喜好下手。你得先了解人家。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厲害。你是不是經常談戀愛?經驗這麼豐富?”
“是哦,談了幾百次了。”
林晗剛想回復,發現富婆的頭像已經變成了灰色。
不會生氣了吧?
十二點了。
林晗準點釋出了《盜墓日記》。
一共五章。
發完睡覺。
次日起來,屋子裡的暖烘烘的。
空調吹了整整一夜,林晗口乾舌燥,忙起身端了一盆水放在屋子裡。
上完上午的課,林晗找了一家廣告公司,登報釋出設計懸賞資訊後。
這才拎著外賣往家裡趕。
“回來啦~”
安風笑嘻嘻地迎接出來,伸手接過外賣,“昨天我說的酒廠的事情,你準備什麼時候登報?”
“已經登記過了,明日應該能出出來。”
林晗急著回家,“你慢慢吃,我還有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