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鄭黎辰不等安康說完,走到安康身後親自把辦公室的門關了,“什麼事兒,你說吧。”
“我知道是誰洩的密了。”
“哦?誰?”鄭黎辰不禁動容。
“許丹尼。”
“是Danny?”
“對,就是他。”
安康那天在公交車上只是猜測。昨天一大早來公司實地偵察了一番,已經百分之百地肯定是這個許丹尼乾的了。
“你怎麼知道是他?”
昨天安康一個人到辦公室面對那個放電腦的資料櫃身體左右晃了很長時間,最後吐出一句話:“真是天才呀,我怎麼就沒有想到這一點。”
這個資料櫃分成上下兩部分。上半部分是兩個玻璃櫃門,放的是常用的資料。下半部分是不常用的資料,同事們的電腦也一起鎖在下面的櫃子裡。
櫃子和裡面的資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上面櫃門上的玻璃。玻璃的主要屬性當然是透明,可它還有另一個屬性——反光。
安康把自己的電腦放在辦公桌上,然後站在資料櫃邊調整好身體的角度,就可以看到自己電腦螢幕上所有的內容。
當然,看到並不意味著看清。小小的電腦螢幕隔著四、五米的距離怎麼可能看到上面的表格裡的報價數字?
必須得拿望遠鏡才可以啊。可是誰又會拿一個望遠鏡在辦公室裡堂而皇之地看來看去呢?
望遠鏡當然無法成為作案工具,但是有一個東西是完全可以取代望遠鏡的,那就是照相機,而且還是具有光學變焦功能的高畫質晰度的單反照相機。
那麼這個辦公室裡有誰會經常拿個單反照相機站在資料櫃邊的假裝拍窗外的風景實則是拍電腦螢幕呢?只有一個人,那就是許丹尼這個業餘攝影師。
“原來如此!”鄭黎辰聽了安康的話,搖著頭連聲道:“想不到啊想不到。Danny的單反相機原來是個作案工具。”
是啊,誰又能想到這個經常給同事們拍出美輪美奐的人像寫真的業餘攝影師,竟然把那裡那個據說花了幾萬塊錢買來的帶長焦的寶貝當作一件作案工具。
“可是這些只是你我的猜測,我們沒有證據啊。”鄭黎辰有些犯難。
“沒有證據,可以挖掘證據呀。”安康笑道。
“從哪裡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