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這樁案件的審判結果充滿了未知與不確定性。
按照殺人者償命這一基礎共識,所有參與霸凌,並且對受害者進行分屍的人,都應該遭到懲戒,應該被判處絞刑的這一類死刑。
可問題是,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孩子,按照金龍法典的規定,年輕人犯罪,可以酌情減輕罪行,給予改過的機會。
這就是將一部分量刑的權利,放在法官手中,給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其目的,還是令法官可以根據現實情況,作出更公正的判定。
可是法官也是人,也擁有自己的七情六慾,也會被外界事物所影響,更何況,這是一條人命與七條人命之間的對比,因此死刑這一判定,基本不可能出現。
咚!
坐在最高處的法官,在經過多次休庭商議之後,作出最終判決,
“根據神聖金龍法典。本庭作出如下判決,首罪傑羅斯·伯恩,因其父母沒有給予良好的管教,致使其判斷力與認知不足,在與朋友玩樂中,不慎使朋友窒息死亡。
在案發後,因其認罪態度良好,認真悔過,鑑於其年幼,且及時繳納三十枚悔罪金幣,判決七年監禁,緩刑三年執行。
協同者克勞德……鑑於年少,且父母繳納五十枚悔罪金幣,判處三年監禁緩刑三年。
協同者……繳納六十枚悔罪金幣,判處一年,監禁緩刑一年。
……
最後,拉文·克勞德,經過勘察,全程旁觀,並沒有參與其中,因此判其無罪。”
法官宣讀最終判決的洪亮聲音在法庭中迴盪,坐在原告席位上的一對中年夫婦,表情各不相同,面龐如黃土般溝壑縱橫的男人,沉默地坐著,一言不發,而一旁的女人則哭天搶地,
“我的孩子,他才只有十五歲,他有什麼錯?”
“他為什麼要遭受這樣的厄運?”
“為什麼這群惡魔不會得到任何懲罰?”
只要是智力正常的人都能夠聽得出來,法官的判決與悔罪金的數量息息相關,悔罪金交得越多,罪名就越輕,最後那位擁有貴族背景的孩子,連悔罪金都不用交,當場宣判無罪。
面對女人的哭嚎,法官只是皺著眉頭,輕輕地敲了敲錘子,
“肅靜!法庭之上,不得無故喧譁。”
被告席上,那些面龐頗為稚嫩的孩子,開始與他們衣著體面的父母說笑起來,嘻嘻哈哈,對於女人的哭嚎,全然不在乎。
那些面龐沉穩的男人們,對於剛剛法官的宣判,則是面無表情,連像樣的笑容都沒有,這對於他們而言,都是意料之中的結果,因為他們交了足夠多的悔罪金。
“不要這樣。”
原告席上的農夫,伸出粗糙的手掌抓住不停哭嚎的女人,然後在她耳邊,輕輕地說出了一句,
“他們答應賠償給我們三十枚金幣。”
只是如此簡單一句,農婦哭嚎的聲音便小了許多,對於農戶一年而言,堪稱鉅額的賠償,遠比法官警告更有效。
“原告方,以及被告方,本庭宣告已經完畢,誰對判決結果有異議?”
基本脫罪,不用坐牢的被告方,自然無所謂,而作為原告方的農夫沉默,女人還在不停抽泣,但同樣也沒有吭聲
雖然失去一名孩子,讓她非常心痛,但三十枚金幣的賠償,能夠讓其他孩子生活得更好,還可以再購買更多的田地,無論是租賃,還是耕種,都能夠改善他們的家庭條件。
在這沉寂當中,那群虐殺並且分屍了一名同齡人的少年們,與他們父母嬉笑,開始討論結束後去哪裡聚餐玩樂,與哭泣的農婦形成了相當強烈的視覺衝擊,不過卻沒什麼人在乎。
“雙方都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