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天沒有穿女僕服,一條深桃色的長裙上縫著一朵朵白蕊,頭髮盤了起來。
褪去往日深沉壓抑的鏽漬,露出真正閃亮的底色。
“她去參加了一場沙龍。”
蘭道夫邊說邊入座,扔給他一支雪茄,又扭頭問勃朗特:“怎麼樣?”
新人作家顯然還沒有從光鮮亮麗的愉快聚會中回到現實,輕輕拉了下裙子,讓腳踝處那抹深藍色出現又消失。
深藍色的襪子。
“蒙塔古女士是我見過最優雅的。”勃朗特不假思索地稱讚起來,或許是因為過於興奮,她一時間挑選不出更恰當的詞。
蘭道夫開她玩笑:“‘優雅’?這就是作家的回答?就好像評價一條石膏線標準的簡直像石膏線。”
“你最好別得罪她,蘭道夫,”羅蘭在一旁夾著雪茄,笑嘻嘻起鬨:“你已經得到教訓了,不是嗎?瞎了眼睛,還少了胳膊。”
蘭道夫佯怒:“我最後治好了!我們孩子的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像我。”
“‘我把全部信賴都交給了他,他把全部信賴都獻給了我’。”羅蘭詠歎似的念道。
蘭道夫也一字一頓地接了下去:“‘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勃朗特忽閃著眼睛,臉蛋泛紅。
“你們兩位可一點都不紳士。”
她依次瞪了蘭道夫和羅蘭(很公平的處理方式),提起裙子,咚咚咚跑上了樓。
留下兩個在沙發裡邊大笑邊蹭後背的紳士。
羅蘭為蘭道夫的幸福感到高興。
蘭道夫則為勃朗特,為自己愛人的幸福感到高興。
他希望她能從愛好中獲得快樂,雖然他不懂這些將字元搬動組合、重新排列後暈開的黑藍墨跡有什麼值得歌頌驚歎,也不明白他們口中聲稱‘這是我從胎裡就帶的使命’是什麼意思…
他看勃朗特笑,看她快樂,他就快樂。
他喜歡聽她講文學史,講哪一位作家善用什麼技法,哪一部分更加‘野蠻’、具有才情,誰是學院派,誰又在什麼情況下寫了完全和本人背道而馳的文字——
“愛一個人,就要她開心。我現在才明白這一點,羅蘭。”
當笑聲漸息,蘭道夫感嘆道。
“我是個不懂愛的人。從小就是。勃朗特卻是個專門懂得愛、天生就會愛的人。我們是最好的組合了…對吧?”
羅蘭輕輕點頭。
“比起‘女僕勃朗特’,你更喜歡‘作家勃朗特小姐’,是不是?”
看來特麗莎終究要結結實實生上一場氣了。
蘭道夫攤手:“…我只是不希望她過於辛苦。哦,我給她稍稍上調了工資。”
“翻倍?”
一般來說,家庭教師的週薪甚至比不上某些重體力工人的薪水——勃朗特小姐的週薪不會超過十個先令。
蘭道夫搖頭:“五鎊。”
羅蘭:……
比他的週薪高了。
「這倆人好像在玩一種很新穎的遊戲…」
“蘭道夫。”羅蘭抿了抿嘴。
“嗯?”
“其實我也想成為一名作家…同時也希望有個不想讓我過於辛苦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