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面具古樸精緻,呈菸灰色。
上寬下窄,兩隻犄角捲過頭頂彎曲後,又如髮絲各向兩側垂落。
另一個獵犬面也格外猙獰逼真。
再加上這兩個賊身手不凡…
已經有不少資訊了。
‘你可以叫我「暴徒」,旁邊的是「狂犬」。’
十幾分鍾前,他就是被這位‘狂犬’結結實實揍了一頓。
——他本來佔據上風,雖然每一拳都落了空,可眼見逼退了這瘦弱的女人。
直到他不小心打落了她懷裡的那個深藍色的襁褓。
現在回想起來,臉和小腹還生疼。
名副其實。
一隻發狂的狗。
“你們從什麼時候盯上了我父親?”他眯著眼問:“這人可在倫敦城裡出大名,是不是?”
半戲謔半嘲諷的話並未引起兩個劫匪的興趣,為首的羊角只是晃了晃腦袋,輕飄飄說了一句:“…可和錢德森先生的‘名氣’無關。”
菲利普·錢德森還是沒個正形,竟一邊往麻袋裡扔錢,一邊哼起歌。
“我父親精神不大正常,兩位女士。我懇求你們別傷了他的性命。”
“我們只要錢,”羊角擰了擰垂至耳際的捲髮,鞋尖在木板上‘噠噠噠’地磕著,過度擠壓的聲音有些沙啞:“況且,我可沒在花街聽說過錢德森先生的大名。”
菲利普·錢德森挺了挺胸脯:“我很少去會那些便宜貨。”
“這沒什麼值得驕傲的,”年輕男人揉著腦袋:“你非要和兩個劫匪討論這樣的話題?”
菲利普·錢德森聳了聳肩,往陰影裡瞥了一眼。
偵探…
你這樣的水平,頂多是個二流偵探,兒子。
他之所以這樣放鬆,正因為第一眼就瞧出來,這兩位‘劫匪小姐’絕不是那種一言不合就殺人的狂徒。
雖然為首的‘羊角’身上有種街頭的氣質,但她身後的姑娘可不是。
她還沒有褪去訓練的痕跡。
女僕的站姿,下意識的禮節,以及,講話時的稱呼,斟酌後的用詞。
儘管她發言較少,可耐不住錢德森不停講話。
“暴徒和狂犬。沒有哪個混混會給自己起這樣的名字,兩位女士,你們有顆男人的心。”錢德森從第一層抽屜中翻出一隻懷錶,扔進麻袋裡。
羊角曲解了錢德森的意思,有些得意:“就跟警察說吧!可沒有人相信,兩個男人,會被兩個女人搶走了錢——你們可要小心登上最近的報紙…”
“‘被女人搶劫的錢德森父子’——怎麼樣?”
菲利普·錢德森讚歎:“真是個好計劃,女士。你們這麼幹了幾次?”
“五次。”
“我一次都沒聽說過。看來那些‘紳士’都一樣選擇了隱瞞,對不對?”
女人仰了仰頭:“當然。尊嚴可比這點錢重要得多,錢德森先生。”
錢德森深以為然:“你們是個團伙?看來還有名字?”
“「茶話會」。”羊角似乎就等著他問這句話,接的很快。
“茶話會?”錢德森頓了頓:“這可不像個犯罪團伙的名字。我還以為會叫什麼血匕首,哀嚎雙發之類的…我之前光顧過一個姑娘,她外號就是‘沉甸甸’…”
“爸爸。”
“好吧,我就順口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