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然沒有。”
羅蘭把剛才趁機倒光的茶杯往前推了一推。
這舉動讓梅森·萊爾有些為難:如果他要給這金眼先生添一杯,他之後就得少喝一杯。可這男人看起來夠體面,又有槍,用詞像他見過的那些‘紳士’…
羅蘭不清楚自己一個動作就讓對面的男人陷入困境,自顧自說起來:“歡迎您來倫敦,先生。您能在倫敦落腳,就說明,我的妹妹能常看見泥球馬戲團的表演了,是不是?”
萊爾見他沒執著於茶水,有些高興:“當然!當然!您若喜歡這些小怪物,我可樂意讓他們給您表演——或許單獨表演都行!”
他搓搓手,意識到這可能是個大生意:“我們能僱一輛加長的大棚馬車,套著厚衣服,到您府上…”
羅蘭把話題拉了回來。
他實在不想和這個花孔雀打交道了。
“所以,我的朋友,哈莉妲,她在哪兒。”
梅森·萊爾苦著臉:“我也不知道,先生。您瞧,只一個晚上,那孩子就丟了。她哭哭啼啼跑來我帳篷,說得顛三倒四,我又要怎麼辦呢?”
他講。
“我委人在周圍的樹林裡找了一個下午。您不知道,那孩子不會哭…”
哈莉妲的弟弟先‘失蹤’。
接著,才是哈莉妲。
姐弟倆的失蹤相隔了數日。
羅蘭有個猜測。
之前費南德斯說過的。
那個竊走了南區一對夫妻八個月嬰兒,還掘了幾塊墓的人。
他或許就是罪魁禍首。
而哈莉妲?
弟弟丟了,馬戲團主人又不願意花功夫,姐姐自然會親自去找。
那麼…
哈莉妲現在在哪?
往好處想,她可能在倫敦城的某個角落凍得瑟瑟發抖。
往壞處想…
就像她之前為了給弟弟找醫生,赤腳一路從近郊穿過大半個城市,到另一端的車站與自己相遇一樣。
羅蘭沒在這隻孔雀面前表現出過多的情緒,點點頭,起身告辭。
“我會派人找她,先生。”臨走前,羅蘭忽然問:“您好像沒有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