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大老粗。
‘如果你非要找克拉託弗家的,或花些錢,到教會找那些無比虔誠、但又無比缺錢的「恩賜之手」,我打賭,讓那些人滿意了,下一次還有你受的。’
而大老粗就不一樣了。
閱此經卷的教士最多呸一聲,吐上幾口唾沫,嘟囔著‘不虔誠的’、‘只會動刀兵的野蠻人’,然後用這些甚至還沒幹透的、被藍墨水糟蹋的紙擦屁股或擤鼻涕。
最終他們會得到一個藍色的屁*和一番酣暢淋漓的‘我早就說’的辱罵與討論。
但作為羅蘭,就得清淨了。
再沒人會要他寫這些玩意。
‘那不是我們該乾的活,羅蘭。’
費南德斯說。
‘墨水和羽毛並不能讓邪教徒恐懼。他們之所以畏懼我們的神,可不是畏懼經卷與讚美。’
所以…
很好的懲罰。
羅蘭的確半個月沒能離開房子。
他苦思冥想,幾乎蒐羅了腦袋裡能想到的每一個詞,盡極讚美那素未謀面、卻又永遠慈悲的神。
——他想過,也許將字寫大一點,再寫大一點。
那每一行都大,自然要寫的東西就少了。
但他又清楚這活為什麼會落到自己頭上——恐怕他要真交上去一卷只寫著自己名字,以及一句‘萬物之父棒極了’的答卷,伊妮德接下來的半個月就真不會搭理他了。所以。
只好規規矩矩的寫,寫自己的遭遇,寫生活,寫忽然對教義有了什麼全新的感受,懺悔自己從前的愚昧,並憐憫那些依然處在愚昧中的羔羊…
但寫著寫著。
就開始跑偏了。
“我們都要感謝萬物之父帶來的奶與肉,麵包和美酒。雖然窮人們享受不到,富人們用它洗澡——”
停。
這總感覺在暗示什麼。
“我要頌念祂的名。白日高聲頌念,夜晚心中默唸。我要時時刻刻惦記,就像祂時時刻刻惦記地上的——就像隔壁的丈夫妻子與他們各自的情人總在情深處高喊‘萬物之父啊!我來了!’”
停。
瀆神。
“我要謹記教誨。雖然拎著籃子賣皮糖的嬸嬸告訴我她是如何判斷她的丈夫撒謊的:每一次撒謊前,都會加上一句‘我敢向萬物之父發誓!’”
停。
曲解教義。
羅蘭寫會玩會,一天下來,紙上的字還沒有老柯林斯臉上的褶子多。
期間,蘿絲和仙德爾曾在午夜入夢時詢問過羅蘭是否需要幫助:仙德爾太‘專業’,肯定幫不上什麼忙——她自己也有‘麻煩’。
但蘿絲可以。
納悶的飛賊說她可不大懂萬物之父的教義,也沒認識太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