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449 只想起個名 (第2/3頁)

每個人都有同樣的答案。

世界不僅這樣,而是崇尚這樣——

他本該同朋友討論文學,欣賞音樂,談賽馬,聊打獵、槌球這種高雅運動。

他該和朋友談論神神叨叨的科學,講女人,一塊喝得興致高昂,踏著夜色去那香味撲鼻的地方來上一場酣暢淋漓的嘶喊比賽(喊什麼不重要,根據每個人的信仰而定)。

但他卻選擇了卑賤人的生活方式。

尤其還是卑賤人裡較為卑賤的一類。

偵探。

這行當可沒比蒼蠅好多少。

通常來說,他們服務於出得起錢的,多幹那些盯梢、抓情夫或逮自己丈夫的丈夫的腌臢事。

這被人看不起。

即便有了委託,委託人也看不起他們。

警察?

警察就更甚。

——他們還愁每週的零碎能不能安穩落到口袋裡,現在,又來了條搶食的野狗?

“這對你不好。”

“是啊,對我不好,這對我不好。”金斯萊反覆念著:“他也這樣說,‘對你不好,金斯萊’。但羅蘭,你知道嗎?”

“這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什麼是‘對我好’。”“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想要的,才算。”

金斯萊忽然鋒利起來。

“我沒法過那樣浪費時間的生活,我不期待他對我有所幫助,只希望不要像養獵犬那樣養他自己的兒子。”

羅蘭點點頭。

“你已經做到了。”

“還差一點。”金斯萊仰著頭,吐出一口煙,轉眼被窗縫吸走,“等我回到西曼利斯,處理好後續麻煩,就去倫敦找他——我要在倫敦開一家偵探社。”

提到偵探社,羅蘭一改之前的沉悶,腰挺得直直的!

“您還沒決定偵探社的名字吧?”

金斯萊:……

您?

“我倒還沒想這些,可名字並不重要。一名優秀的偵探,智慧的主人,該清楚名字是外皮——”

“不不不,金斯萊,不對,你不明白。”羅蘭豎起一根手指,算上雪茄,變成了二,“你不明白名字的重要性,金斯萊。你怎麼能如此傲慢——果子因外皮芬芳…”

蘿絲邊聽邊點頭,插嘴:“女人因美貌而矚目。”

果子?

女人?

怎麼又扯到這些了。

雖然不清楚目的,金斯萊終歸是不贊同這兩位的說法,板起臉,開始辯:

“一枚果子足夠甜,就總會引起人的注意。同樣,倘若一位女士足夠溫柔、善良、周到,即便沒有姣好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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