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絲,不,應該說沈旭有些無奈的攤了攤手,他現在使用的是羅絲的身體,大量與羅絲相關的記憶湧現出來,沈旭也見怪不怪了。
拿著羅絲隨身攜帶的身份證開了間房,上去後沈旭倒頭就睡。
他絲毫沒有探索羅絲身體的興趣,別說女人,十年來他連大雕萌妹的身都上過,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淚,不足為外人道也!
他這種情況是十年前開始的,他是一個普通打工仔兼職網路作家,白天干活到晚上八九點,回去後還要趕稿到凌晨兩三點,天天如此。
長期以來身體就吃不消了,終於有一天,他猝死了。
第二天醒來,沈旭發現自己沒死,但卻不再是自己的身體。
重生!
一個神奇的代名詞,
它可以使你變得強大,
使廢材變成天才,
甚至可以把女人變出小弟弟,成為不可言狀的人!
事實上,好像沒什麼失敗的人生是重生改變不了的。
他是一個網路作家,對網路小說的套路根本不陌生,沒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重生,他註定是要站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
然而,現實和他所臆想的情節並不相同。
因為不久後,他重生的那具身體被檢查出癌症晚期,兩週後沈旭帶著無盡的不甘去世了。
再次睜開眼,沈旭發現自己又重生,這次是一個出生不久的嬰兒,由於嬰兒的實際掌控者是沈旭,在一次想爬出嬰兒床的過程中摔到地上。
頭先著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個宅女身上,碌碌無為的過了一個月,為了驗證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農藥自殺了。
結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後,噩夢開始了。
無論他怎麼自殺,飲毒、割脈、跳水、上吊、跳樓、縱火、臥軌、觸電等等,無一例外,全都失敗。
倒不是說他不會死,而是每次死後都會開啟第N次重生。
十年下來,沈旭早已麻木,人們都懼怕死亡,但對沈旭而言,死亡卻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喲,裝憂鬱?給本鳥起來,你輸了,快點,一包辣條!”鸚鵡落在沈旭床頭前,大聲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給燉了!”沈旭惡狠狠說道。
“你不捨得滴,本鳥是這個世界上最帥氣、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話題的——鳥!”鸚鵡頗為人性化的炫耀道。
“醜鳥,你說這種日子何時才是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