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鎮的縣衙,威風凜凜,修建得相當氣派,城牆起碼都有三四米高,說是縣衙,倒像是一個碉堡。
這也是靈州縣衙的特色。
經過多年的拉鋸,血戰,朝廷統治的核心都是軍事堡壘。
最初朝廷修建這些要塞,就是希望每一個官員都能盡忠職責,哪怕領土淪陷了,也能像是釘子一樣,阻滯大夏的攻勢,甚至紮在敵人的後方。
至於官員會不會盡忠職責嘛。
神武朝廷在這裡有一套嚴格的設計,如果官員敢投降或者跑路,那官員的直系血親就打入賤籍,世世代代不得做官。
這比殺了他們還要嚴重,直接記錄在家族檔案裡面。
如果領土淪陷了,官員戰死或者自殺了,那朝廷還會給你點撫卹,以後家族成員科舉還有優待。
換而言之,神武朝對於守土的官員,就一個要求。
領地如果淪陷,請你自己體面一些,如果你自己不體面的話,那朝廷就幫你體面。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條法律相當殘酷,當年神武朝與大夏拉鋸戰的時候,官員死了一批又一批,戰死的沒有幾個,都是淪陷後選擇自殺的。
「我朝忠義之士,乃為歷代之冠。」神武朝廷無不自得地誇獎自家殉職的官員數量,但究其原因,並不是因為教化,而是因為連坐制度。
其中一些官員其實很倒黴,面對大夏的精銳,他們一個小小的堡壘又能起到什麼作用。
但朝廷始終不肯修改這條法律。
因為這條規則出自三百年前的蕭太祖之手,據說他在打天下的時候,發現願意儲存有用之身的官員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每一個投降的官員,都說自己是為天下蒼生,儲存有用之身,如今見了真龍,所以才來歸順天命。
一開始蕭太祖還覺得很爽,招降納叛嘛。
金鵬王朝不得人心,說明自己天命所歸。
等蕭太祖坐了天下,就開始覺得不對勁了。
你們今天這麼對我,將來我的子孫後代,是不是也這樣?
你們難道不是讀聖賢書出身的,為什麼不知道忠義二字?
屁股坐的位置不同了,想法自然也就不同了。
想到這裡,蕭太祖大筆一揮,就定下了這條規定。
哪怕我的子孫後代也失敗了,也絕不允許你們直接調轉槍頭,換了主子,繼續榮華富貴,都給朕死戰到底。
至於這效果如何,要看朝廷還能不能坐穩這江山,如果還能坐穩,官員自然會選擇去死,至少要裝死。
如果你坐不穩這江山,還指望官員去死,是不可能的。
所以靈州的縣衙官員大多具有兩個特質。
第一,他們大多是寒門出身,或者背景不夠深厚,大世家子弟很少會選擇來靈州做官,因為風險過高。
第二,他們大多都有不錯的內功修為,靠著***賺的錢,只要肯砸錢,修煉到蓄氣大成並不困難。
百香鎮的知縣,賽包公就是這樣一位人物。
雖然他名字取得不錯,卻不是什麼清廉的官員,最大的特質就是撈錢。
畢竟賽包公寒窗苦讀十多年,好不容易中了舉人,卻在會試上接連失利,又蹉跎了十餘年,只好以舉人的身份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