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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章 我是藝人 (第1/2頁)

葉智揉揉小傢伙的頭,他現在的笑容,在很多女生的眼裡簡直溫柔得都要化掉了,“哥哥其實也只是一個學生,一個歌手,一個演員,不是什麼大明星,我也跟你一樣是個普通人呀。”

“是這樣嗎?”

“嗯。”

“一般想我這樣的,應該叫藝人。”

“可是在電視上的不都是大明星嗎?”

“不是的喲。”

“這樣嗎?那我以後也能跟哥哥你一樣做個的藝人嘛?”

“可以呀,不過你現在要好好學習,以後才可以當藝人喲。”

哄小孩,葉智還是有一些經驗的,以前在家就沒少哄曦曦,不過他這個人最見不得別人三觀不正了,就像剛剛跟小朋友說的那些話,他是認真的。

在他看來,藝人就是藝人,並不需要把他們的地位看得那麼崇高。

明星這個詞彙……

有著更深層次的含義,‘明星’源於我國古代的傳說中。

據說好像是華山仙女的名字。

《太平廣記》中就有仙女明星‘居華山,服玉漿,白日昇天’之說,後來,明星也用來專指金星。因為金星是較亮的星星之一,所以人們就以“明星”來比喻成績卓絕、才華出眾的人。

但……

現在的藝人,講真的,能夠被稱之為明星的人,並不多。

那必須要是德行合一的人才有這個資格。

葉智覺得目前自己還並不具備,如果不是因為有著穿越者優勢,他也許也並不比一般人強多少,實際上藝人只是給人們帶來快樂,娛樂圈之所以叫娛樂圈,那是用來娛樂的……

某種程度上。

藝人和動物園裡的猴子沒有什麼區別,都是給人們帶來幸福、快樂的。

但……

絕對不是拿來崇拜的。

也許是喜歡,但絕對不會是崇拜,在藝人的身上是很難有什麼值得學習的品質的,尤其是偶像藝人,那自然也就談不上崇拜、尊敬了,藝人私底下為人如何,這些普通人根本無從得知。

但就對社會建設的貢獻而言,藝人其實系很低的。

從職業來說,就是如此,收入高,貢獻低,藝人唯一的作用就是在人們的閒暇之時給他們帶來短暫的愜意、快樂,也許一般人會喜歡藝人的歌,影視作品。

甚至因此產生了一些憧憬……

可是藝人卻絕對不應該是一個受人追捧的職業,藝人和一般職業者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那些一成為知名藝人都覺得自己高高在上的人,根本沒有這樣的資格。

絕大部分的‘明星’,並沒有值得崇拜的地方。

反而是那些科研人員、警務人員,那些才是真正值得崇拜、尊敬的。

但是漸漸的,現在的年輕人似乎都只看到了藝人光鮮的一面,只看到他們在影視、音樂作品中表現出來的表現,但是能夠被看到的,也不過是表象。

有太多藝人,披著光鮮的外皮,背地裡卻做著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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