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疫站是衛生局的下屬部門,1953年1月26日國家批准在全國建立衛生防疫站,是負責食品衛生和疾病防治的衛生機構,
李林去防疫站打過狂犬疫苗,記憶中2000年後防疫站改組,陸續分離出衛生監督所等部門後,改名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糧車還沒回來,董彪、段磊處理昨天夜裡的貨,李林換上工作服去幫忙。
董彪說:“二林哥別沾手,就剩七八袋麥。”
段磊也說:“歇歇吧,這點活不夠俺倆乾的。”
“好吧,弟兄們辛苦。”李林坐椅子上閱讀食品衛生法。
這部法律去年10月30施行,讀到第27條時有點懵逼。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當初李林辦營業執照時並沒有衛生許可證,難道糧食不是食品,只是食品原材料?
點根菸仔細考慮,覺得這個概念模稜兩可,工商局認為糧食是原材料,衛生局認為糧食是食品,好像都沒毛病。
11點半許翠蓮過來做飯,李林放下書拿出20塊錢說:“我這幾天太忙沒去看望老爺子,這錢給老爺子買點營養品吧。”
“二林你幹啥?把錢收起來!”許翠蓮推李林的手,說:“又不是啥大毛病,你有空去看看就行。”
李林說:“別跟我見外,是我不好意思。”
許翠蓮堅決不要,吃完飯就匆匆離開。
1點半西統拉貨回來,董彪和段磊穿上工作服卸車。
西統拿著賬本彙報:“南馬莊蘇老桐家20袋麥,他老嫂子的四個兒子賣給咱45袋,總共65袋麥6160斤。”
“你看對不對。”西統把賬本給李林,拿出計算器計算,“每斤3毛5,總共2156元,你給我的3千還剩884,在我包裡裝著一分不少。”
“一分不少?”李林說:“你沒帶弟兄們吃飯?這怎麼行呢?”
西統瞬間語塞,尷尬的直撓頭。
李林質問:“不吃飯哪裡力氣幹活?小西,飯錢不能省。”
段大慶趕緊解釋:“西統哥想去小賣部買豬雜碎,是我跟阿坤不讓他買。”
畢坤也解釋:“外面的菜貴,許大娘做了我們的飯,我們想回來吃。”
這真是親兄弟,李林笑著說:“你倆趕緊去熱菜吃飯,不夠吃再去街上買。”
說完輕拍西統的肩膀,問:“我誤會你,你為啥不解釋?”
西統撓撓頭說:“解釋啥?你是哥,你說啥我聽著。”
李林翻白眼,看著賬本說:“這是大慶記的賬吧?我桌子上書你以後每天讀一頁,有不認識的字就問我。”
西統心裡咯噔一聲,苦著臉哀求:“你還是跺我兩腳吧,別讓我看書!”
“沒得商量!”李林從公文包裡拿3000塊錢給他,說:“吃完飯去把黃傑小隊的貨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