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有了這過目不忘的本領,我單單這一下午的時間,就能將整個高三半個學期的內容給刻在腦子裡了……”
從教學樓走下來,林燁現在已經完全進入了忘我的學習狀態當中,這就導致周圍同樣放學回家的同學們像看怪人一樣看著他。
“邊走路邊看書?這誰啊?有這麼勤奮?作秀給誰看啊?”
“你們看,就他那翻書的速度,兩三秒鐘就翻一頁,這能看得進去麼?明顯是在作秀!”
“我看啊!這人不是書呆子就是神經病,邊走路邊看書,也不怕掉到坑裡……”
……
周圍的同學對著林燁指指點點,很快便有人認出他來了。
“咦?我知道他是誰了,今天不是高三(2)班的那個林燁很火麼?一個倒數一百多名的吊車尾差生,竟然口出狂言,要考進年級前五十名,追求校花秦子衿。”
“難道這人就是林燁?可是怎麼校花秦子衿會答應他這麼無禮的約定啊?要是他真考上年級前五十名,豈不是我們的冰山校花就要做他的女朋友了?那可真的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了啊!”
“異想天開吧!校花秦子衿肯定是知道他絕對沒可能考進前五十,才答應他的。一個倒數一百多名的差生,就算再怎麼用功,離高考不到兩個月,他能一飛沖天?”
“呵呵!難怪這林燁連走路都在看書,不過他要是真的能夠靠近年級前五十,母豬都能上樹了……”
……
由於林燁這邊走路邊看書的“行為藝術”特別惹眼,瞬間就又讓他在校園裡小火了一趟。不過大家都只是在看熱鬧,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根本沒有一個人覺得他真的可以考進年級前五十名。
“沒想到記憶力好了以後,學習是如此的簡單。英語單詞就不必說了,連數學、物理和化學的那些公式、解題方法,都已經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裡。整本書的內容歸納起來,也就是那麼一些重點而已……”
從前的林燁並不是沒有用功嘗試過讀書,可是偏偏因為符種的原因,記憶力奇差無比,所以讀起書來特別頭疼,什麼都記不住。現在卻是不同了,有了過目不忘的記憶力,課本知識不斷地在腦海當中堆積起來,幾乎是瞬間就理解消化,讓林燁真正地體會到一種翱翔在知識海洋當中的快樂。
“難怪有些學霸將學習作為樂趣,原來能夠快速學會這麼多知識的感覺這麼爽!”
一路上出了校園,林燁除了偶爾瞄一眼看路外,全身心地都投入到了手上的課本上,也根本不在乎周圍路人的異樣目光。
可偏偏就在這個時候,有人不長眼睛地就撞到了林燁的槍口上了。當林燁正打算往後繼續快速翻頁的時候,突然,五名黃毛小混混就衝了上來,將他給重重圍住。
“狗哥!找到他了,就是這林燁,害得我們得罪了方少。”
一個小黃毛擋在林燁的面前,得意地衝著林燁身後走來的咬狗叫道。
“哼!好小子啊!今天也不知道是中了什麼邪,我竟然會聽你的話,讓手下去揍方少。麻痺!現在看老子不揍死你……”
咬狗氣沖沖地來到林燁的跟前,看到林燁此時竟然捧著一本書津津有味地在看,愣了愣,便更加地氣惱,伸手就要將林燁手中的書給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