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皆信奉天意,他們認為是老天賜給了他們這片肥沃的土地,讓他們得以生存,所以……當日老三被拋棄的時候,便相信如果此子不是妖物,老天自然不會看著他死亡。
說起來這種想法有些可笑,但對於一輩子都沒有出過這片草原的人們來說,他們堅信蒼天有眼,蒼天我意。
……
可笑的蒼天有眼,蒼天有意,如果不是李叔心善,暗中跟隨……從一隻草原狼的口中救下了啼哭的老三,恐怕他早已成了野獸的口中餐。
自那以後,李叔便從熊族內搬了出來,和老三一起居住,是李叔照顧著老三的成長,將他養大成人。
十年時間,老三從兒時的活潑好動,變成了現在的冷漠、寡言,如果今日來通知他的不是李叔,恐怕他一句話都不會說吧!
熊族的每個人都視老三為妖孽,為不詳之物,暗地裡沒少譏諷他,甚至明面上都不掩飾對他的厭惡,這讓老三更加的沉默!
十年……是李叔將老三拉扯大的,傳授老三馬術與槍術!
李叔知道,老三最大的夢想就是離開這個厭惡他、他也感到厭惡的地方。
老三不是沒有想過獨自離開,但這片草原卻並不像表面上那般祥和,有人的地方便有爭鬥,部落與部落之間同樣有戰爭。
為了爭奪草原的掌控權,這片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熱血勇士!
……
草原上……
老三駕馬馳騁,在高速的賓士著,任由呼嘯的狂風撲面而來,如刀子般鋒利,刮的臉頰生疼,但他興奮的心情卻是能夠撫平一切疼痛的良藥。
他真的很開心,終於能夠離開這個讓他厭惡的地方了,他愛這片草原,但卻厭惡草原上的人。
馬踏草原,一路賓士,直到夕陽西下,他才策馬而回,回到了從熊族部落獨立出的一個小山丘上!
熊族部落不是很大,僅有千人左右,他們在草原上經營了百年,種植出了一片廣袤的森林,部落就生活在其中。
而老三所居住的山丘就在這片廣袤叢林的最邊緣,他與李叔住在山丘上的兩間木屋內。
“李叔……”
鬆開白馬,讓它自行在森林內玩耍,老三朝木屋走了過去。
吱呀……
木門推開,李叔從一間木屋內走了出來:“回來啦!”
李叔的樣貌很英俊,雖然已經五十多歲,臉上也多了歲月的斑駁痕跡,但這種滄桑卻讓他看起來更加的真實,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群不信蒼生信鬼神的愚昧之人,更不是那些和善的人皮下,隱藏著一顆顆豺狼之心的偽君子。
“嗯!”
老三點頭,將手中的一罈烈酒在手中掂了掂,笑著說道:“這是最後一罈了!”
看到老三手中的酒罈,李叔眼睛頓時一亮,不自覺的舔了舔嘴唇,眼中露出一種迫不及待的光芒!
“你這傢伙,終於肯將“烈焰”拿出來給你李叔喝啦?”李叔迫不及待的從木屋內走了出來,將酒罈接了過去,小心翼翼的樣子,就像抱著什麼重寶的寶貝!
烈焰是一種酒,是老三自創的一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