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尋思著事情應該不至於這麼簡單,把小猛叫進屋裡,讓他坐下,“你先喘口氣,到底什麼事情,說詳細點。”
“東哥,是這樣的,有個大販子前段時間在公司拿一批貨,因為熟人熟臉,他家咱們也知道,就先給了他,說好了今天結賬的,可飛哥上門收賬時,他又拿不出來錢,就拿了一張條子抵賬……”
“等等。”他說到這裡,李亞東打斷道:“什麼條子?”
“批……批條啊。”
李亞東心中一動,想不到收賬還能收到這種好東西。
八九十年代社會上流傳著一段順口溜,將整個國家的人分為十五等,說的是:
十五等人,是盲流,不知何處是盡頭;
十四等人,作田佬,交了糧食收白條;
十三等人,老大哥,工廠關門沒吃喝;
十二等人,是教師,一年四季欠工資;
十一等人,管收稅,不塞票子你倒黴;
十等人,手術刀,拉開肚皮要紅包;
九等人,當電霸,不給好處就抽閘;
八等人,幹個體,宰了老張宰老李;
七等人,當導遊,年年月月吃回扣;
六等人,管車船,馬達一響就要錢;
五等人,交警隊,馬路旁邊吃社會;
四等人,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
三等人,有後臺,弄點名堂就發財;
二等人,是官倒,倒了批文倒指標;
一等人,掌實權,批條畫圈就來錢。
如此也能看出批條的作用,以及其中所蘊含的巨大商機。
毫不誇大的說,一張批條上蓋的是哪個部門的章,就等於哪個部門老大親自發話,下屬機關沒人敢不聽。
倒賣批文雖然從嚴格意義上講是犯法行為,但在這個國家法律還不健全的年代,其實也很難定罪,直到九十年代末國家才開始真正重視官場腐敗問題,倒賣批文的現象也就逐漸消失。
放眼望去,真正在八十年代就發了大財的人,幾乎沒有不與批文沾邊的,這樣的好事情砸在腦門上,李亞東自然沒有錯過的道理,忙問道:“哪方面的批文?”
“我也沒看到,就聽飛哥提了一句……”小猛皺著眉頭想了一會兒後,繼續說道:“好像是海藍那邊弄來的,搞腳踏車還是摩托車啥的,反正就是什麼車。”
“海藍!”李亞東蹭的一下站了起來。
屁的腳踏車摩托車,八四年海藍走私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