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第2/2頁)

“靠,我弄死你。”

“想死啊。”

“老子好想殺人。”

……

這些話語,網咖那些少年,甚至成年人,常掛在嘴邊說。連學校那些權富之子,很隨便也能說出口。李必冉有時候在網咖打遊戲時,也會說。這樣的話語,說出口時,感覺其實很爽。

而很多時候,少年的腦子渾渾噩噩充滿戾氣的時候,總有很混亂的說不清的衝動,想要乾點什麼,想要破除這操蛋的少年人生。

——

劉若煜從小就很喜歡看書,連環畫、報紙、課本,甚至字典,他捧起來都能安靜看一下午。最喜歡看的是偵探小說,裡面的主人公聰明、狡猾、有正義感,總是能掌控全域性。

那是距離他非常非常遙遠的一種生活。

他從小就住在一個伯伯家,沒有爸爸媽媽。他們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聽說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記憶中他和爺爺住過兩三年,後來爺爺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鄉里搞了個小養殖場,但總是沒別人家的弄得好,賺得不多,甚至有的年頭還賠錢。兩口子經常打牌,一賭有時候輸幾千塊,連自己的一對兒女都打。劉若煜這時候總不做聲站在角落裡,但還是會捱打。

他們的兒女年齡大些,都在縣裡念高中,寄宿。劉若煜還在鎮上讀初中,和他們住一塊。有時候伯母忙著打牌,沒空搭理,就往家裡買10包麵條。沒有肉哨,只有油鹽醬醋,有幾個月,劉若煜每天放學回家自己下麵條吃。

衣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著。自己洗,倒是乾淨齊整。沒錢買書,只能跟同學借,後來聽說可以看電子書。他自己去撿了半年破爛,買了個最便宜的手機。

伯伯看到手機:“哪裡來的?”

他答:“賣礦泉水瓶掙的。”

伯伯睜大了眼,把手機拿過去,說:“可以啊,長大了,能掙錢了。”看了一會兒,把手機揣兜裡:“好好學習,這個……我先沒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機。”

劉若煜原地站了一會兒,走回自己房間。

農村裡房子是不缺的,他一個人住一間很狹小還陰暗的房間,沒怎麼裝修過,灰牆、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會兒,緊握的拳頭,才慢慢鬆開。

結果過了幾個月,等他初中畢業的時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還算豐盛的菜,伯伯還給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著,如同一朵庸俗至極的花,說:“我們家若煜都長這麼大了,都能自己掙錢買手機了,真能幹。”

伯父和他碰了個杯,顯得很豪爽:“幹了!”

劉若煜握著小酒杯,一飲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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