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逢呢,陪了她好幾天,時時刻刻看到她,這令他感到異常滿足。就跟小孩子想吃糖,一口氣吃了一大罐似的,也就沒那麼黏糊了,歇歇再用力吃。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覺得自己身上太臭了!跟一群刑警同吃同睡,幾天沒洗澡,看他們個個沒事兒一樣,連尤明許似乎都習以為常。
殷逢可以儘量不嫌她臭,但不可以忍受自己臭,那樣尤明許會嫌他啊!他必須一直在她面前清清爽爽漂漂亮亮的。所以他今天就屁顛屁顛告退了,讓陳楓準備滿滿一大浴缸牛奶花瓣浴,務必在尤明許回家前,把自己洗乾淨。另外,還要在她回家時,給她也準備一盆一模一樣的。兩個人同進同出一樣香。
而尤明許接下來的時間,一頭扎進案子裡。
徐嘉元案的現場偵查結果很快出來了:證實他的遇害時間就在那天夜裡11點左右,兇器又是一把西瓜刀,但尺寸和謝惠芳案不同。現場除了徐嘉元的腳印,還留下一個38碼的腳印。這與死者的牌友、室友都不符合。
——
尤明許一直忙到次日晚上,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裡。
推開門的一剎那,以為又會看到某人坐在沙發裡傻等。但當她看到一室黑暗,半點聲響都沒有,兩個臥室的門都洞開著,還是怔了一下。
野到哪裡去了?
尤明許有些不高興地想。她也懶得找,回屋洗了澡,換好睡衣,在床上躺了一會兒,那傢伙居然還沒回家。
她坐起來,給他打電話。鈴聲響起,就在隔壁房間。
沒帶手機,那就是沒走遠。尤明許蹙眉想了想,忽然想起剛才上樓時,隔壁的燈似乎還亮著。
隔壁的房子,不是老早就被陳楓租下來了?這邊家裡還備著鑰匙。
拿起鑰匙,站在兩戶間黑暗的樓梯間時,尤明許沒來由地想:我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習慣和那小跟屁蟲一起生活,並且儼然適應了媽這個角色?
她先敲了敲門,沒應,掏出鑰匙開門,客廳的燈沒開,前頭的一間房間,燈光從門口照出來。尤明許還沒來過這套房子,隨意看了看,感覺這裡也明顯裝修過了,精緻簡潔,傢俱很少,大概是方便陳楓帶著一幫人伺候老闆。
到了房間門口,門是開著的,尤明許剛想敲敲門,整個人就定住了。
不是她經不起事,實在是眼前這一幕,有點震撼。
這幾乎是一個空的房間,除了四面牆上,都掛著巨大的黑板。此時每一面黑板上,都密密麻麻寫滿了字。殷逢背對著她,坐在一張高腳凳上。還是那樣的坐姿,雙腿張開,雙手摁在腿中間的凳子上,宛如孤獨少年。
尤明許沒有先和他打招呼,而是先看向迎面那黑板上的字。
第一排,就是個大大的問句:如果我是兇手?
那字,如她曾經見過的他的簽名,飛揚跋扈,骨峻姿美。乍一望去,滿滿一版,簡直跟印上去的字帖似的。尤明許實在難以把眼前的這個玩意兒,和寫著這樣一手字的人,聯絡在一起。
忽然間腦海裡又浮現曾經看過的那張照片:男人穿著灰色T恤,戴著墨鏡,唇邊還有一圈鬍子,臉色冷峻地從車上走下來。
但尤明許對案情的興趣,無疑比殷逢的精分表現更大。她立刻往下看。下面列出的,是謝惠芳案兇手的作案流程:
1、準備工具;
2、跟蹤觀察;
3、敲門進入;
4、控制孩子;
5、威脅母親;
6、殺死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