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昨晚巧蓮考慮了很久,才做出的決定。
如今曲家的老房子已經燒的溜光什麼都不剩了,他們母子無處容身,李家可以收留他們三五天,但是不可能一直留他們住在家裡。
就算李家能一直留他們住著,巧蓮也不想在營匡子村生活了。
這裡的人對他們母子太不友好,巧蓮自認為沒做過半點兒對不住什麼人的事情,可結果呢,這些人都來欺負她。
想要佔她便宜的,當面辱罵她的,半夜摸進家裡想要對她不軌的,到最後竟然還有人故意縱火,要燒死他們母子。
窮山惡水出刁民,這話真是一點兒都不假。
這樣的地方,她實在是住不下去了,要是還繼續住在這邊,誰敢保證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她打算去投奔姐姐,至少那邊還有大姐、母親和三個哥哥。
就算母親和哥哥跟她不親近,好歹有事情也能幫一把,不至於讓她一個人孤零零的面對這一切。
前幾天大姐還打電報過來催她呢,讓她帶著孩子們去那邊,一家人團圓。
當時她剛當了婦女組長,覺得在村子裡有前途,就沒回復。如今看來,投奔姐姐,是唯一的出路了。
“大姨?在哪裡?咱們要去大姨家麼?”
畢竟是小孩子,對身邊發生的事情關心度很低,反而是巧蓮這一句去找大姨,引起了他們的好奇心。
因為在他們的印象裡,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大姨這個人。
“嗯,大姨住在挺遠的地方,需要坐車很長時間。娘也好多年沒見到大姨了,不知道大姨現在什麼樣兒?”
當初父親出事,她才十一歲,大姐那年十三,轉過年就被母親給嫁出去了。
從那以後,姐妹們就再也沒見過面,到現在已經九年。
記憶裡姐姐的模樣,依舊是九年前出嫁時,依依不捨淚流滿面,也不知道如今,姐姐成什麼樣子了?
“好啊,那就去找大姨。”小孩子對出門都有一種嚮往,嘉康佳媛也不例外。
他們還小,不懂得如今的處境多麼艱難,反倒是對即將出門感到興奮。
瞧見兩個孩子無憂無慮的模樣,巧蓮也只能嘆了口氣,身為母親,她必須得為孩子們撐起一片天來。
“好,那就趕緊洗臉吃飯,吃完飯咱們去鄉里,給你大姨打個電報。”
之前姐姐寫信的時候說了,要是想過去,就提前打個電報,那邊安排人半路接。
不然的話,後半段路程不通汽車,總不能他們母子三個走過去吧?
路線姐姐在信裡都寫的很清楚,幸虧那封信還有那五萬塊錢都在倉庫裡放著呢,照著信裡寫的路線,應該沒問題。
既然下定了決心,就沒再耽擱,於是哄著倆孩子下地洗臉,然後跟著李家人一起吃了早飯。
吃過早飯之後,巧蓮把兩個孩子託付給李家人幫忙照看,然後自己去了鄉里郵局。
花錢打了一份電報,告訴姐姐,五天之後,她會從村裡出發,去那邊。
之所以留出五天的時間,一則是需要那邊回覆,二則是她也需要預備點兒東西。
昨晚一場大火,娘三個除了貼身的小棉襖棉褲之外,其餘的衣裳全都沒能帶出來,這大冷天的出門,沒有厚實衣服怎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