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名義,看威特用哪一種和他們交流,性質可以說是天差地別,基本上也可以判斷出威特找到他們的目的性。
而吳罪原本以為威特是以私人名義來找他們的,可能就是為了結交一番。
但是很快,威特就笑了一下,說道:“我當然是以環球影業總監的名義來和各位交談。”
這一下,吳罪就愣住了。
因為如果以公司的名義來找到他們,那事情可就大了。
因為說實話,他們雖然現在剛剛取得奧斯卡,可是歸根結底,他們代表的光遠傳媒,現在還是沒有成長起來的。
換句話說就是,他們之間是不具備平等對話的資格的。
可是現在環球影業居然找到了他們,這代表了什麼?
如此和氣的交流,基本上代表著,對方有興趣找他們合作。
可是吳罪疑惑了,他們之間,能有什麼合作的餘地嗎?光遠和環球,二者之間體量差的太多了。
“我們進去說吧。”
吳罪神色認真起來,邀請對方進入車內詳談。
對方也很光棍,直接就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隨後很快,吳罪他們就知道了對方的來意。
吳罪直接就是一個大懵逼。
因為對方是來找他們拍電影的!!
“吳罪先生,您對劇本的掌控力,是我們所認可的,頂級編劇的行列當中,理應有您一個位置,這次的奧斯卡,更是證明了這一點,所以我們想和您進行合作。”
“合作倒是可以,但是我想要知道的是,你們打算拍什麼電影?而且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我本身還是一家影視公司的老闆,如果我們二者之間要合作的話,是一定要帶上我的公司一起的,我不接受環球影業的單方面僱傭。”
吳罪直接就說出了自己的要求。
環球影業要和自己合作,可以,但是前提下必須是帶著光遠傳媒一起。
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如果能把握住,和環球影業這樣的藍星巨擘合作一次,對於光遠的圈內地位也是大有裨益的事情。
而面對吳罪的這個要求,皮埃爾·德·威特顯然也有些猶豫了起來。
因為和個人合作,跟與公司合作,二者之間的差別其實挺大的.不對,是非常大。
打個比方就是,如果說,環球影業是和吳罪進行合作,那麼就是個人名義上的僱傭。
他們環球影業就相當於是僱傭了吳罪,給吳罪報酬,然後吳罪寫劇本,再給片酬,讓吳罪出演。
他們付出的只是片酬。
但是公司與公司的合作,就不是這樣的了。
公司與公司的合作,就代表著,要多出一個分蛋糕的,可能環球影業能拿到的利益就少了。
而且最關鍵的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作,就代表著雙方互為平等關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