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裡面,一直如同陰影般籠罩的,小丑的影子,卻是一直存在,可是卻沒有小丑的出場。
只有去看《小丑》的單獨電影!
這是一種很絕妙的設計。
同時,讓·羅伯特也在期待著,可能第二部的《蝙蝠俠》,會有小丑的出現吧!
看完這兩部片子之後,他對於超級英雄題材的電影,一下子就有了新的認知。
“原來超級英雄,不是隻有單純的靠變異一條路啊,有錢人也可以當超級英雄,因為他們有錢玩科技啊!”
是啊!可以氪金啊!為什麼之前就沒有人想到這個路子呢?
可能也不是沒想到吧,肯定是想到了的,因為此前的好萊塢,很多大片就有一些光靠科技想要推翻世界的反派。
但是最終都被那些超能力強無敵的超級英雄給鎮壓下去了。
可能在人的潛意識裡都是認為,科技真的打不過超能力。
可是現在,來自函夏的《蝙蝠俠》卻展示了不一樣的可能性。
讓·羅伯特想了想,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打了個電話。
他要給自己的老朋友打一個電話。
他所在的地方,就是la,洛杉磯,也就是好萊塢本體所在的地方,這裡是加利福尼亞。
而他現在打電話的老朋友,也是一個老富豪了,他們都是一起白手起家的。
可是,對方的境遇一直不太好,現在更是處於一段很不好,很艱難的歲月。
因為他這個老朋友,是當年阿美瑞堅的第一代技術宅,上世紀五十年代的遊戲迷。
長大之後,那個老朋友就開了一家玩具公司。
然後就開始做一些玩具。
在加利福尼亞當地,也算是小有名氣了。
但就在四年前,不知道他這個老朋友抽了什麼風,居然想要轉型去做真正的遊戲。
然後火速的用自己公司的名字,多註冊了一家專營遊戲的遊戲部門。
可是直到現在卻是連一款遊戲都沒有做出來。
活生生就像是一家假的遊戲公司。
這也讓那位老朋友虧了非常多的錢,可還是源源不斷的在投錢進去做他那個所謂的,直到現在還看不見一點影子的遊戲。
這也讓羅伯特為他這個老朋友非常頭疼。
正好,現在這個老朋友很頭疼,乾脆就請他過來聚一聚,看一看電影吧。
而他這個老朋友,開的公司,就叫做Rockstar。
可能很多人一眼看過去,就認為很奇怪,因為這就是搖滾明星的意思。
但是他那個老朋友一直簡稱,這是荒野之星的意思。
而他的那家沒有做出來過遊戲的公司,全稱為:Rockstar&nes
(5更第一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