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官不如現管,動不動就和當值的牢頭、差役什麼的發生衝突是很愚蠢的行為。
當然,也不排除人家故意找茬。
慕雲晗走了沒多遠,聽到身後蔣大公子又和差役起了衝突。
拳頭和腳打在皮肉上的聲音,悶聲響,聽著蠻解氣的。
她忍不住回頭,果見蔣大公子抱著頭縮在地上,被一群差人群毆。
她抿了抿嘴,當沒看見。
這一定是蒙相干的。
不好明著上刑,先讓底下人使勁打一頓,殺殺威風教教乖,接下來就好辦多了。
提審慕雲晗的是蒙相和刑部尚書,二人一為主審,一為副審。
問的無非是些常規性的問題,慕雲晗照實回答。
答完之後,一個官員從後繞出來,冷笑道:“蒙相,聽聞慕雲晗是你的義女。”
蒙相淡淡地道:“沒錯。”
官員就道:“難怪這般護短!”
刑部尚書咧咧嘴,沒出聲。
慕雲晗不服氣了。
憑什麼說蒙相護短啊,他就是按照正常的程式審問她嘛,怎麼就護短了?
難道她沒做過的事,非得讓她承認就不護短了?
蒙相仍然淡淡的:“本官何處護短?”
那官員咄咄逼人:“提審人犯,一不上刑,二不逼供,似你這般審,能審出什麼來?”
蒙相冷笑道:“本官做事自有道理,無需你妄言!”
那官員冷笑一聲:“所謂避嫌的道理,蒙相是不知道,還是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