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幽州都督,諡曰懿。以其經事孝敬皇帝,特敕陪葬恭陵。四子:潛、沛、洽、
涉。中宗時,潛官至魏州刺史,沛同州刺史,洽衛尉卿,涉殿中監。父子兄弟五
人皆至三品官,時人謂之“萬石張家”。及韋溫等被誅之際,涉為亂兵所殺。
兄文琮,貞觀中為持書侍御史。三遷毫州刺史,為政清簡,百姓安之。永徽
初,表獻《太宗文皇帝頌》,優制褒美,賜絹百匹,徵拜戶部侍郎。從母弟房遺
愛以罪貶授房州刺史,文琮作詩祖餞。及遺愛誅,坐是出為建州刺史。州境素尚
淫祀,不修社稷。文琮下教書曰:“春秋二社,蓋本為農,惟獨此州,廢而不立。
禮典既闕,風俗何觀?近年已來,田多不熟,抑不祭先農所致乎!神在於敬,何
以邀福?”於是示其節限條制,百姓欣而行之。尋卒。文集二十卷。子戩,官至
江州刺史,撰《喪儀纂要》七卷,行於時。戩弟錫,則天時為鳳閣侍郎、同鳳閣
鸞臺平章事。先是,姊子李嶠知政事,錫拜官,而嶠罷相出為國子祭酒,舅甥相
代為相,時人榮之。錫與鄭杲俱知天官選事,坐贓,則天將斬之以徇,臨刑而特
赦之。中宗時,累遷工部尚書,兼修國史,尋令於東都留守。中宗崩,韋庶人臨
朝,詔錫與刑部尚書裴談並同中書門下三品。旬日,出為絳州刺史。累封平原郡
公,以年老致仕而卒。
文琮從父弟文收,隋內史舍人虔威子也。尤善音律,嘗覽蕭吉《樂譜》,以
為未甚詳悉,更博採群言及歷代沿革,裁竹為十二律吹之,備盡旋宮之義。時太
宗將創制禮樂,召文收於太常,令與少卿祖孝孫參定雅樂。太樂有古鐘十二,近
代惟用其七,餘有五,俗號啞鍾,莫能通者。文收吹律調之,聲皆響徹,時人鹹
服其妙。尋授協律郎。十一年,文收表請釐正太樂,上謂侍臣曰:“樂本緣人,
人和則樂和。至如隋煬帝末年,天下喪亂,縱令改張音律,知其終不和諧。若使
四海無事,百姓安樂,音律自然調和,不藉更改。”竟不依其請。十四年,景雲
見,河水清,文收採《朱雁天馬》之義,制《景雲河清》樂,名曰“燕樂”,奏
之管絃,為樂之首,今元會第一奏者是也。咸亨元年,遷太子率更令,卒官。撰
《新樂書》十二卷。
徐有功,國子博士文遠孫也。舉明經,累轉蒲州司法參軍,紹封東莞男。為
政寬仁,不行杖罰。吏人感其恩信,遞相約曰:“若犯徐司法杖者,眾必斥罰之。”
由是人爭用命,終於代滿,不戮一人。載初元年,累遷司刑丞。時酷吏周興、來
俊臣、丘神勣、王弘義等構陷無辜,皆抵極法,公卿震恐,莫敢正言。有功獨存
平恕,詔下大理者,有功皆議出之,前後濟活數十百家。常於殿庭論奏曲直,則
天厲色詰之,左右莫不悚慄,有功神色不撓,爭之彌切。尋轉秋官員外郎,轉郎
中。俄而鳳閣侍郎任知古、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被構陷當死,則天謂公卿曰:
“古人以殺止殺,我今以恩止殺。就群公乞知古等,賜以再生,各授以官,佇申
來效。”俊臣、張知默等又抗表請申大法,則天不許之。俊臣乃獨引行本,重驗
前罪,奏曰:“行本潛行悖逆,告張知蹇與廬陵王反不實,罪當處斬。”有功駁
奏曰:“俊臣乖明主再生之賜,虧聖人恩信之道。為臣雖當嫉惡,然事君必將順
其美。”行本竟以免死。道州刺史李仁褒及弟榆次令長沙,又為唐奉一所構,高
宗末私議吉凶,謀復李氏,將誅之。有功又固爭之,不能得。秋官侍郎周興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