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貨下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請於隴州開五節堰,引水通運,許之。永
徽元年,薛大鼎為滄州刺史,界內有無棣河,隋末填廢。大鼎奏開之,引魚鹽於
海。百姓歌之曰:“新河得通舟楫利,直達滄海魚鹽至。昔日徒行今騁駟,美哉
薛公德滂被!”咸亨三年,關中飢,監察御史王師順奏請運晉、絳州倉粟以贍之。
上委以運職。河、渭之間,舟楫相繼,會於渭南,自師順始之也。大足元年六月,
於東都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諸州租船。神龍三年,滄州刺史姜師度於薊州之北,
漲水為溝,以備奚、契丹之寇。又約舊渠,傍海穿漕,號為平虜渠,以避海難運
糧。
開元二年,河南尹李傑奏,汴州東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曹運不通。發
汴、鄭丁夫以浚之。省功速就,公私深以為利。十五年正月,令將作大匠範安及
檢行鄭州河口斗門。先是,洛陽人劉宗器上言,請塞汜水舊汴河口,於下流滎澤
界開梁公堰,置斗門,以通淮、汴,擢拜左衛率府胄曹。至是,新漕塞,行舟不
通,貶宗器焉。安及遂發河南府、懷、鄭、汴、滑三萬人疏決開舊河口,旬日而
畢。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事條曰:“江南戶口稍廣,倉庫所資,惟出
租庸,更無徵防。緣水陸遙遠,轉運艱辛,功力雖勞,倉儲不益。竊見每州所送
租及庸調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揚州入斗門,即逢水淺,已有阻礙,須留一月
已上。至四月已後,始渡淮入汴,多屬汴河干淺,又般運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
口。即逢黃河水漲,不得入河。又須停一兩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
路幹淺,船艘隘鬧,般載停滯,備極艱辛。計從江南至東都,停滯日多,得行日
少,糧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又江南百姓不習河水,皆轉僱河師水手,更
為損費。伏見國家舊法,往代成規,擇制便宜,以垂長久。河口元置武牢倉,江
南船不入黃河,即於倉內便貯。鞏縣置洛口倉,從黃河不入漕洛,即於倉內安置。
爰及河陽倉、柏崖倉、太原倉、永豐倉、渭南倉,節級取便,例皆如此。水通則
隨近運轉,不通即且納在倉,不滯遠船,不憂久耗,比於曠年長運,利便一倍有
餘。今若且置武牢、洛口等倉,江南船至河口,即卻還本州,更得其船充運。並
取所減腳錢,更運江淮變造義倉,每年剩得一二百萬石。即望數年之外,倉廩轉
加。其江淮義倉,下溼不堪久貯,若無船可運,三兩年色變,即給貸費散,公私
無益。”疏奏不省。至二十一年,耀卿為京兆尹,京師雨水害稼,谷價踴貴,玄
宗以問耀卿,奏稱:“昔貞觀、永徽之際,祿廩未廣,每歲轉運,不過二十方石
便足。今國用漸廣,漕運數倍,猶不能支。從都至陝,河路艱險,既用陸運,無
由廣致。若能兼河漕,變陸為水,則所支有餘,動盈萬計。且江南租船,候水始
進,吳人不便漕輓,由是所在停留。日月既淹,遂生竊盜。臣望於河口置一倉,
納江東租米,便放船歸。從河口即分入河、洛,官自僱船載運。三門之東,置一
倉。三門既水險,即於河岸開山,車運十數里。三門之西,又置一倉,每運至倉,
即般下貯納。水通即運,水細便止。自太原倉溯河,更無停留,所省鉅萬。前漢
都關中,年月稍久,及隋亦在京師,緣河皆有舊倉,所以國用常贍。”上深然其
言。至二十二年八月,置河陰縣及河陰倉、河西柏崖倉、三門東集津倉、三門西
鹽倉。開三門山十八里,以避湍險。自江淮而溯鴻溝,悉納河陰倉。自河陰送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