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一
太古聖人,體二氣之權輿,賾三才之物象,乃創紀以窮其數,畫卦以通其變。
而紀有大衍之法,卦有推策之文,由是曆法生焉。殷人用九疇、五紀之書,《周
禮》載馮相、保章之職,所以辨三辰之躔次,察九野之吉凶。歷代疇人,迭相傳
授,蓋推步之成法,協用之舊章。暨秦氏焚書,遺文殘缺,漢興作者,師法多門。
雖同徵鐘律之文,共演蓍龜之說,而建元或異,積蔀相懸,旁取證於《春秋》,
強乩疑於《系》、《象》,靡不揚眉抵掌,謂甘、石未稱日官;運策播精,言裨、
梓不知天道。及至清檯眎祲,黃道考祥,言縮則盈,少中多否,否則矯雲差算,
中則自負知時。章、亥不生,憑何質證?
高齊天保中,六月日當蝕朔,文宣先期問候官蝕何時,張孟賓言蝕申,鄭元
偉、董峻言蝕辰,宋景業言蝕巳。是日蝕於申酉之間,言皆不中時。景業造《天
保歷》則疏密可知矣。昔鄧平、洛下閎造漢《太初曆》,非之者十七家。後劉洪、
蔡伯喈、何承天、祖沖之,皆數術之精粹者,至於宣考曆書之際,猶為橫議所排。
斯道寂寥,知音蓋寡。所以張胄玄佩印而沸騰,劉孝孫輿棺而慟哭,俾諸後學,
益用為疑。以臣折衷,無如舊法。
高祖受隋禪,傅仁均首陳七事,言戊寅歲時正得上元之首,宜定新曆,以符
禪代,由是造《戊寅歷》。祖孝孫、李淳風立理駁之,仁均條答甚詳,故法行於
貞觀之世。高宗時,太史奏舊曆加時浸差,宜有改定,乃詔李淳風造《麟德歷》。
初,隋末劉焯造《皇極曆》,其道不行,淳風約之為法,時稱精密。天后時,瞿
曇羅造《光宅歷》。中宗時,南宮說造《景龍歷》,皆舊法之所棄者,復取用之。
徒雲革易,寧造深微,尋亦不行。開元中,僧一行精諸家曆法,言《麟德歷》行
用既久,晷緯漸差。宰相張說言之,玄宗召見,令造新曆。遂與星官梁令瓚先造
《黃道遊儀圖》,考校七曜行度,準《周易》大衍之數,別成一法,行用垂五十
年。肅宗時,韓潁造《至德歷》。代宗時,郭獻之造《五紀曆》。德宗時,徐承
嗣造《正元歷》。憲宗時,徐昂造《觀象歷》。其法今存,而元紀蔀章之數,或
異前經;而察斂啟閉之期,何殊舊法。至論徵驗,罕及研精。綿代流行,示存經
法耳。
前史取傅仁均、李淳風、南宮說、一行四家歷經,為《歷志》四卷。近代精
數者,皆以淳風、一行之法,歷千古而無差,後人更之,要立異耳,無逾其精密
也。《景龍歷》不經行用,世以為非,今略而不載。但取《戊寅》、《麟德》、
《大衍》三曆法,以備此志,示於疇官爾。
戊寅歷經
已上闕文日。自入立秋,初日加四千八十分,後日減七十六分,置初日所加
之分,計後日減之數以減之。訖,餘以行分法約之,為日數。及加平見日及分,
滿行分法,又去之,從日一,為定見日及分。後皆放此。畢於秋分。自入寒露,
日減一百二十七分,減若不足,即一日加行分法,反減之,為定見日及分。後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