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五
唐禮:四時各以孟月享太廟,每室用太牢,季冬蜡祭之後,以辰日臘享於太
廟,用牲如時祭。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又時享之日,修七祀
於太廟西門內之道南:司命,戶以春,灶以夏;門,厲以秋,行以冬,中溜則於
季夏迎氣日祀之。若品物時新堪進御者,所司先送太常,與尚食相知,簡擇精好
者,以滋味與新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奉薦於太廟,不出神主。仲春薦冰,亦如
之。
武德元年五月,備法駕迎宣簡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於太廟,
始享四室。貞觀九年,高祖崩,將行遷祔之禮,太宗命有司詳議廟制。諫議大夫
朱子奢建議曰:
按漢丞相韋玄成奏立五廟,諸侯亦同五。劉子駿議開七祖,邦君降二。鄭司
農踵玄成之轍,王子雍揚國師之波,分塗並驅,各相師祖,鹹玩共所習,好同惡
異。遂令歷代祧祀,多少參差,優劣去取,曾無畫一。《傳》稱“名位不同,禮
亦異數。”《易》雲“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豈非別嫌疑,慎微遠,防陵僣,
尊君卑佐,升降無舛,所貴禮者,義在茲乎!若使天子諸侯,俱立五廟,便是賤
可以同貴,臣可以濫主,名器無準,冠屨同歸,禮亦異數,義將安設?《戴記》
又稱:禮有以多為貴者,天子七廟,諸侯五廟。”若天子五廟,才與子男相埒,
以多為貴,何所表乎?愚以為諸侯立高祖以下,並太祖五廟,一國之貴也。天子
立高祖以上,並太祖七廟,四海之尊也。降殺以兩,禮之正焉。前史所謂“德厚
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此其義也。伏惟聖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嚴配,大事
在斯。宜依七廟,用崇大禮。若親盡之外,有王業之所基者,如殷之玄王,周之
后稷,尊為始祖。倘無其例,請三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虛位。將
待七百之祚,遞遷方處,庶上依晉、宋,傍愜人情。
於是八座奏曰:
臣聞揖讓受終之後,革命創制之君,何嘗不崇親親之義,篤尊尊之道,虔奉
祖宗,致敬郊廟。自義乖闕里,學滅秦庭,儒雅既喪,經籍湮殄。雖兩漢纂修絕
業,魏、晉敦尚斯文,而宗廟制度,典章散逸,習所傳而競偏說,執淺見而起異
端。自昔迄茲,多歷年代,語其大略,兩家而已。祖鄭玄者則陳四廟之制,述王
肅者則引七廟之文,貴賤混而莫辯,是非紛而不定。
陛下至德自然,孝思罔極,孺慕逾匹夫之志,製作窮聖人之道,誠宜定一代
之宏規,為萬世之彝則。臣奉述睿旨,討論往載,紀七廟者實多,稱四祖者蓋寡。
校其得失,昭然可見。《春秋穀梁傳》及《禮記》、《王制》、《祭法》、《禮
器》《孔子家語》,並雲:“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二廟。”《尚
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至於孫卿、孔安國、劉歆、班彪父子、孔晁、
虞喜、幹寶之徒,或學推碩儒,或才稱博物,商較今古,鹹以為然。故其文曰:
“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晉、宋、齊、梁,皆依斯義,立親廟六,
豈非有國之茂典,不刊之休烈乎?若使違群經之明文,從累代之疑議,背子雍之
篤論,尊康成之舊學,則天子之禮,下逼於人臣,諸侯之制,上僣於王者,非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