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宗下
元和七年春正月辛酉朔,己巳,以刑部尚書趙宗儒檢校吏部尚書、興元尹、
山南西道節度使。庚午,以兵部尚書王紹判戶部事。辛未,以京兆尹元義方為鄜
州刺史、鄜坊丹延觀察使,以司農卿李銛為京兆尹。是夜,月掩熒惑。壬申,廢
信州永豐縣、越州山陰縣、衢州盈川縣。癸酉,振武河溢,毀東受降城。
二月庚寅朔。壬辰,詔以去秋旱歉,賑京畿粟三十萬石;其元和六年春賑貸
百姓粟二十四萬石,並宜放免。辛丑,尚書省重定左、右僕射上事儀注。壬寅,
以兵部侍郎許孟容為河南尹。辛亥,山南西道節度使裴玢卒。癸丑,入蕃使不得
與私覿正員官,量別支給以充私覿。舊使絕域者,許賣正員官十餘員,取貨以備
私覿,雖優假遠使,殊非典法,故革之。敕:“錢重物輕,為弊頗甚,詳求適變,
將以便人。所貴緡貨通行,里閭寬恤。宜令群臣各隨所見利害狀以聞。”三月己
未。辛酉,以惠昭太子葬,罷曲江上巳宴。庚午,以旱,敕諸司疏決繫囚。
夏四月戊子朔。癸巳,敕天下州府民戶,每田畝,種桑二樹,長吏逐年檢計
以聞。辛亥,鹽鐵使王播奏元和六年賣鹽鐵,除峽內井鹽外,計收六百八十五萬
九千二百貫。
五月戊午朔。庚申,上謂宰臣曰:“卿等累言吳越去年水旱,昨有御史自江
淮回,言不至為災,人非甚困。”李絳對曰:“臣得兩浙、淮南狀,繼言歉旱。
方隅授任,皆朝廷信重之臣。御史非良,或容希媚,此正當奸佞之臣。況推誠之
道,君人大本,任大臣以事,不可以小臣言間之。伏望明示御史姓名,正之典刑。”
上曰:“卿言是也。朝廷大體,以恤人為本,一方不稔,即宜賑救,濟其飢寒,
況可疑之也!曏者不思而有此問,朕言過矣。”絳等拜賀。癸亥,熒惑近太微右
執法。
六月丁亥朔,舒州桐城梅天陂內,有黃白二龍,自陂中乘風雷躍起,高二百
尺,行六里,入浮塘陂。癸巳,以金紫光錄大夫、守司徒、同平章事、崇文館大
學士,太清宮使、上柱國、岐國公杜佑為光祿大夫,守太保致仕,宜朝朔望,佑
累表懇請故也。己亥,月近南斗魁第四星。鎮州甲仗庫一十三間災,兵仗都盡。
王承宗常蓄叛謀,至是始懼天罰,凶氣稍奪,仍殺主庫吏百餘人。乙丑,以兵部
員外郎王涯知制誥。乙亥,制立遂王宥為皇太了,改名恆。己卯,以新羅大宰相
金彥升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雞林州刺史,
兼寧海軍使、上柱國,封新羅國王;仍冊彥升妻貞氏為妃。
八月丁亥朔,新除新羅國大宰相金崇斌等三人,宜令本國準例賜戟。戊戌,
魏博節度使田季安卒。辛丑,廢蓬州宕渠縣。甲辰,宣歙觀察使房式卒。丙午,
以蘇州刺史範傳正為宣歙觀察使。戊申,制:“諸州府五品已上官替後,委本道
長官量其才行、官業、資歷,每年冬季一度聞薦。其罷使郎官、御史,許朝臣每
年冬季准此聞薦,諸使府參佐、檢校官,從元授官月日計,如是五品已上官及臺
省官,經三十個月外,任與轉改;餘官經三十六個月奏轉改。如未經考便有事故
及停替官,本限之外更加十個月,即任申奏。”辛亥,以左龍武大將軍薛平為滑
州刺史、義成軍節度使。
冬十月乙未,魏博三軍舉其衙將田興知軍州事。時田季安死,子懷諫年十一,
為副大使、知軍府事,軍政一決於家僮蔣士則,數易大將,軍情不安。因田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