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婚姻。
三年三千萬。
談迎看到了幾個關鍵字眼,有點懵:“什麼意思?”
賀渡抿了口咖啡,簡單解釋:“我的父母對你很滿意。雖然你有了孩子,但也不介意我喜當爹。我聽說你對前男友情根深種,並不想結婚。剛好,我也不想結婚。那麼,我們契約結婚吧。如果條件不滿意,你可以提。”
談迎聽懂了:“你也被父母逼婚了?”
賀渡想著母親說,他不跟談迎結婚,就把家產捐了,便心痛地點頭:“嗯。”
他是個野心勃勃的人。
也沒有無私奉獻的高尚覺悟。
讓他把萬貫家業捐出去,萬萬不可能。
談迎不知內情,見他點頭,瞬間有了同是天涯淪落人之感。
原來有錢人也會被逼婚啊!
不過——
“你爸媽是怎麼逼婚的?”
談迎還挺好奇的——有錢人都怎麼逼婚?
賀渡眉頭微皺,反問:“這個很重要?會影響你的決定?”
談迎搖頭一笑:“不會。但我想知道。”
賀渡聽了,不好說真實原因,就扯了個謊:“我媽說,如果我不結婚,就打斷我另一條腿。”
他是坐輪椅來的。
左腿打著石膏呢。
再打斷一條腿——
談迎想想那畫面,怪好笑的:“哈哈,你媽媽……好粗/暴啊。”
賀渡見她笑,有點羞恥,卻也忍了,只冷著臉催促:“告訴我,你的決定。”
談迎決定簽了。
就衝三年三千萬,她沒理由不籤。
但簽約之前,得問清楚一件事:“既然是契約婚姻,那我們是……不存在夫妻生活的吧?”
她到底是個女人,說這個,還是有點不好意思的,臉也紅了:“你也知道,我心裡——”
“你覺得我會跟你過夫妻生活?我看起來很缺女人?”
賀渡冷聲打斷了她的話,面色沉鬱,彷彿受到了折辱——他怎麼會要一個心裡有別的男人、還為別的男人生兒育女的女人?
談迎聽他這麼說,放心了,拿起筆,就簽了約。
然後問:“現在還要做什麼?”
“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