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們行事,只需要儘量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可以,
但小偵探們得考慮的事情可就多了。
從湯姆·哈根那邊得到了準話以後,偵探社這邊的調查工作逐漸收尾,
一部分重心放在了繼續採集和比對指紋的“固定證據”上,另外一部分重心,就放在了試圖抓捕那個失蹤小頭目身上。
這主要也是按照湯姆·哈根話裡話外的意思來推測得到的,僅僅只是確認本地的特工組織有問題,但連個分量大點的背鍋俠都沒抓到,柯里昂主教估計還是會不夠滿意,
那個失蹤小頭目儘管在實際作用上不如“撬窗大師”關鍵,可他好歹是直接跟刺殺案毒藥瓶有關聯的“答案”,
要是能抓到他,到時候大教堂進可攻退可守,既能夠選擇“到此為止”,用他來結案,也可以選擇“順藤摸瓜”或者“留下伏筆”,到時候想幹啥都方便。
第二天下午,韋恩就帶著整理好的名單,到警察局去申請通緝令了。
偵探社這邊目前能鎖定的,是跟那幫俘虜有直接關聯的人物,也就是兩個所謂的“頭兒”,以及住所裡跟他們同住的其他同伴——其實也就是當晚跑掉的另外一輛馬車上的那幾個人,
這些人的指紋和生活用品都可以在住所裡找到,再加上偵探社裡現成的幾個人證,基本可以確認身份和體貌特徵,而市政廳裡他們的檔案雖然都不見了,但在各類的盤點和匯總中還是會有遺留資訊,努力湊一湊,算是也能勉強滿足用於公開懸賞的標準。
“韋恩先生,你說這些人都是刺殺案背後的參與者?”
負責登記和稽核懸賞令的警官看著一溜名單,稍微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彷彿在懷疑韋恩是不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搞中世紀“狩獵女巫”的那一套,又似乎在驚訝刺殺案背後的水居然這麼深,偵探社居然能從一個已經認罪的兇手背後挖出這麼多人來——光是所謂的“兇手同夥”,現在就已經被逮到好幾個了,沒想到“幕後真兇”還能有這麼多。
韋恩點頭確認,同時覺得對方有點大驚小怪,
他現在只說了這些人是刺殺案的“幕後真兇”,還沒說他們很可能其實就是本地特工組織的人呢,要是這一層關係也被揭開,估計對方還有得驚訝的。
沒準是半夜從床上坐起來,都還覺得三觀被重新整理的那一種。
韋恩在這方面就比較懂事,反正真正的情況已經讓大教堂那邊知道了,而比頓家族和提利爾牧師現在都是直接奔著參議員沃爾特去的,
誰要是想在這方面搶頭功,那誰就自己去使勁,要是非得把偵探社推出來當靶子,那韋恩目前也沒啥說的,畢竟調查結果確實如此,偵探社總不能自己去否決自己。
只不過那樣的話,韋恩就要想辦法收點“另外的價錢”了。
申請通緝令只能算是“宣告立場”,以及方便有興趣的各方參與,但要真的實現抓捕,恐怕卻不能完全指望它。
偵探社在這件事情上打算先“科學”,後“玄學”,
“科學”的路子簡單,透過在市政廳那邊搜搜撿撿,那個失蹤小頭目的簡單基本資訊還是暴露了的,明面上的身份是一家貿易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登記地址不出意料地已經沒用,在本地也有一些基本的日常社交——不然他也不會到高階餐廳去吃飯了,
伊妮莎按照她自己的抓捕經歷,對這傢伙的存活情況進行過評估,覺得他現在還是活著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