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按照新政的描述以及活點雷達的預告,三月份的成交量井噴是一定的。
可是一旦進入到4月1號新政正式開始執行後,全國的房地產市場都將進入一個真正的冰凍期。
光是20%的個人所得稅,就能讓所有準備買房的客戶望而卻步了。
打個比方,正常來說,一二線城市的房子再怎麼便宜,也要一兩百萬的總價。
可是20%的個人所得稅,立刻就會把稅費從原本的幾萬塊,增加到幾十萬。
客戶見了鬼才會去做那個冤大頭呢!
也正是這個原因,才會促使所有客戶都要在三月份完成購房,從而避免以後承擔沉重的稅費。
可是陳晉剛剛兌換的行情預告,卻清清楚楚的寫道:“至2011年4月1日新政實施時,各個地方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擬定實施細則呈報稽核後,酌情實施新政。”
“各地實施細則如下。”
“上京市……”
“東海市……”
“深港市……”
“南粵市……”
“津門市……”
…………
“東江市:”
“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
“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
“加強市場監管。”
“取消所有房屋類貸款首套房的利率折扣。同時上調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0%上浮至70%,貸款利率由上浮10%上調至上浮20%。”
“提示:2011年,全國的房地產成交量將較2010年有大幅度上升。請做好應對準備。”
陳晉把所有城市的實施細則都認真閱讀了一遍。
最後才發現,雖然紅標頭檔案明確規定了“按照20%徵收房產交易中個人所得稅”。
但是哪怕理應最嚴苛的上京市,都將實施細則改成了“嚴格按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徵收個人所得稅”。
即(出售價購入價)×20%!
雖然相對於曾經總價的1%,這個比例也是極重的了,但還是比一刀切的,總價的20%要減輕了不少。
連都城上京市也是如此,何況其他城市?
結果就是沒有任何一座城市完整執行了新政,全都把最嚴酷影響最大的那一條給避了過去。
至於東江市,壓根連提都沒提這一茬!
那麼也就意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