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晉解釋道:“這麼跟你說吧,房東欠的200萬,雖然手續是正規的,但是合同一定是不正規的。”
“為什麼啊?”黃冕問道。
“不出意外的話,房東欠的錢應該是從影子銀行出來的。所謂影子銀行,就是說雖然放款還款都是從銀行走賬,看似正規,但實際上出資方卻不是銀行,而是其他的資金源,也就是放高利貸這幫人了。”
陳晉看著黃冕一臉懵逼的表情,只好給他深入的講解起來。
實際上隨著經濟發展的程序以及通貨膨脹的走高,現在已經有許多資金跳出了銀行的體系中,以另一種方式進入實體行業中。
高利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只不過現在的高利貸都很聰明,全變成了所謂的“借貸公司”了。
法治社會,自然是不能用古老的脅迫手段來收賬。所以現在的高利貸,就進化出了“影子銀行”這種相當高階的玩法。
這種手段只針對於擁有房產、車輛這一類實質抵押物的人。高利貸會以借貸公司的名義跟他們簽訂非常正規的合同,款子也是從銀行的系統中放到借款人賬戶上的。
只要借款人無法按時如約還款,那麼高利貸只要一紙訴狀告到法院去,抵押物直接就會被法院拍賣,最後歸還出借人的款項。
這就叫“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條條框框的全都在規則內,高利貸都變成合法的了。
所以只要在正常情況下,鄧友倫是根本不可能遇見有人上門逼債這種情況的,他等來的,最多就是法院的封條而已。
可鄧友倫不但被人追上了門,甚至還答應他可以在尚未還款的情況下就歸還他項權證,那麼結果就只有一種可能性,鄧友倫和威哥之間的抵押合同並不受到法律保護。
什麼樣的抵押合同會正規而不受保護?
陳晉估計,一定是威哥這幫人知道鄧友倫連爺爺的房子都弄到手了,想狠狠撈他一筆,所以壞了規矩,定下了過高的利息。
儘管他並沒有看見鄧友倫的抵押合同,但他能肯定,威哥給鄧友倫開的利息,一定超過了年化36%!
年化36%,是法院判定借貸屬不屬於高利貸的標準。
只要超過了這個標準,那麼這個借貸就是不合法的。要不是因為這樣,威哥何苦親自登門要債呢?自有法院都會幫他料理一切。
也正是因為這樣,威哥為了保住自己的收益,只能同意在未還款的情況下,歸還他項權證讓鄧友倫先進行房產過戶,然後再直接拿現金。
只不過威哥他們對這套房子交易所需要的鉅額稅費並不瞭解,所以才沒注意到鄧友倫實際上已經資不抵債了。
解釋到這,陳晉對黃冕笑道:“明白了吧?其實這個房東已經相當的雞賊了。中介公司和借貸公司,他全都想騙!”
他接著道:“我們要是為了賺取中介費而故意忽視了他資不抵債的事實,先進行交易,那麼他甚至有可能是拿到全款之後才會跑路。今天要不是碰巧他的債主找上門來了,說不定就真被他成功了呢!”
黃冕咋舌道:“要是那樣的話,借貸公司拿不到錢,還不得天天上門騷擾客戶和我們?”
“對。”陳晉點頭道:“到了那個地步,事情就很麻煩了。不過只要識破了,就沒事了。直接讓公司法務部以資不抵債的理由,向法院申請判決購房協議無效就行了。”
“到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子會被法院拍賣,然後歸還借貸公司的本金以及合理的利息,我們的中介費也由房東來賠,甚至連客戶都有可能得到一部分的欺詐賠償。”陳晉說道。
黃冕聞言,卻還是嘆了老長的一口氣道:“但那個老大爺,卻還是無家可歸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