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剛開始,趙金山便專程請了李明香來敬酒。
二十出頭,長的很漂亮,身材也好,給方不為的感覺,要比海報上的胡諜漂亮許多。
馬春風早就對胡諜有意,甚至在三三年的時候,就在公開場合說過喜歡胡諜的話。
但既便如此,直到了八年以後,馬春風聲勢最隆,權威最重的時候,才巧使手段,遂了多年的心願,可見民國時期明星的地位之高。
這個年代的明星,身份地位真的不一般,稍微有些名氣的,都會有高官巨賈追捧,更何況與胡諜阮玲玉齊名的李明香。
夜總會開業,能請到李明香這種揚名全國的明星來造勢,趙金山花的錢肯定是個天文數字,所以請她過來露個面,敬杯酒,算不上過份。
李明香表現的很矜持。
對,就是矜持。
這是給方不為最直觀的感覺。
趙金山在著重介紹趙世銳的時候,李明香也只是客氣的笑了笑。
看來一個少將處長,還入不得她的法眼。
輪到方不為的時候,方不為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清香味。
香奈兒?
方不為如遭雷擊。
這個年代就有這個品牌流入到中國了?
看方不為微微有些失神,趙金山得意的一笑。
他只以為方不為是被李明香迷住了。
每人敬了一杯,李明香藉口太累,要回去休息,直接離開了包間。
直到門被關上,看不到李明香的身影之後,趙世銳才回過了神。
方不為鄙夷的瞪了趙世銳一眼。
“不解風情!”趙世銳回瞪了過來。
李明香確實漂亮,但趙世銳也不是初哥。他之所以如此不堪,還是因為明星效應的原因。
就像方不為覺的胡諜也只是一般漂亮而已,但馬春風一直念念不忘,費盡了心機都要得到手一樣。
方不為又看了趙金山一眼。
趙世銳如果真想留下李明香,不知道趙金山有沒有辦法?
趙世銳被一個李明香撩的心癢難耐,坐臥不安。
趙金山一眼就看了出來,說是幾個男人喝酒太沒意思,不如請幾位佳人陪酒。
趙世銳和李登科自然趁之若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