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長消消氣!”方不為攔住了又要往上撲的陳超,“當務之急,是先要找到趙金山,問一問他懷疑的仇家是誰,有沒有和趙科長的事情有關係……”
“好!”陳超咬了咬牙,又對李局長吼道,“還不去辦?”
李局長逃一般的跑了出去。
“你還是認為,世銳的事情和趙金山有關?”陳超問道。
方不為點了點頭:“槍擊夜總會的時候,這些人朝三樓放過槍之後,又打死了一樓的七個人,我事後分析,以這些人事事都透著分寸和顧慮的行事風格,如果只是警告趙科長的話,實在沒必要多造死傷……
再看這次縱火,卻放在這麼熱鬧的時間點,放火的人很可能還是在心存顧忌,怕引起大的死傷……卑職大膽的設想了一下,這兩次,會不會是同一夥人所為?”
“同樣的地點,同樣的行事風格……”陳超沉吟道,“確實有可能……但之前你已經推斷,這夥人是同行,這樣的人物,為什麼又要緊咬著趙金山不放?真要想弄死趙金山,何必這麼麻煩?”
趙金山只是一介商賈,最多也就加上一個江湖人物的身份,真要得罪了特務組織,要他的命並不是什麼難事,沒必要又開槍警告又放火的。
太麻煩,還不如一槍打死來的利落。
方不為也覺的自相矛盾的地方太多,所以才用的是“大膽假設”四個字。
如果真要是被趙世銳殃及的,這樣的警告來一次也就夠了。
方不為想找趙金山,也是想問問,有沒有可能,是這些人在跟蹤趙世銳的時候,發現了錢多勢弱的趙金山,又見財起意,想要敲詐勒索,所以才有了第一次的警告?
所以趙金山才會言之鑿鑿的認為放槍的是仇家?
如果趙金山第一次未從,從警察局出來後還玩起了消失,導致這些人惱羞成怒,或是想逼趙金山現身,又放了這麼一把火?
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的通。
如果真是這種可能,這些人說不定也與趙金山接觸過,就看能不能透過趙金山,找到有關這些人具體身份的線索。
前提是要先找到趙金山。
此時的趙金山成了驚弓之鳥,天知道躲到了什麼地方。
炸開了隔離帶,燒完了夜總會之後,火勢便慢慢的小了下來。最後,警察局的人確定,火場裡只被燒死了兩個人。
應該是趙金山安排看場的人。
回了憲兵司令部,方不為又去找了趙世銳,連趙世銳也說不準,趙金山是不是有什麼仇家。
而且他與趙金山也不是很熟,是最近才搭上的關係,還是李局長中間牽的線。
李局長知道趙世銳馬上要高升,接任緝私處的處長一職,便居中牽線,想要和趙世銳一起做生意。
對啊,怎麼沒想到問李局長?
方不為懊惱的想道。
“會不會是因為你頂替了別人的位置,或是趙金山搶了別人的生意,才引來的報復?”方不為又問道。
“這點我早想過了!”趙世銳回道,“前任緝私處白處長,確實不是廳長的人,但廳長已做妥善安排,白處長說起來也是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