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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不提才好,忘記更好

經此一役,刁晨奠定了自己在學校裡不可撼動的神話地位,成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有史以來最最受人崇拜的校隊選手,而我也因此獲益,他得的那些禮物按規矩最後都到了我賬上。

賽後聚餐他果然帶我去了,校隊那些人,託刁晨的福我也早就混熟了,他們當我是小師妹,十分照顧我,我也樂得跟在後面瞎混,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內只要校隊有比賽,我就負責幫同學們佔座位,如果遇上實在佔不到坐的情況下,我就厚著臉皮把隊員攆去坐地板,然後堂而皇之的鳩佔鵲巢。他們看在刁晨的面子上也不和我計較,同學們得了好處也難免心生感激,時常在我耳邊唸叨:“咱班是有布萬事足,啥不要臉的事情她都能包圓了。”

因為刁晨的人氣實在高,他走之後我們也就沒有正經看過校隊比賽,不過那都是後話。

聚餐辦得相當有水準,好像是刁叔叔的朋友開的酒店,照應得很周到。那晚校隊的人撒開了喝酒,我向來當自己是男孩兒,如此壯麗的情境自然要插一腳,趁刁晨不注意自個兒倒了杯酒,依葫蘆畫瓢端起酒杯要致辭,刁晨見狀瞪大眼睛教訓:“姑娘家喝什麼酒,別亂!”下定決心不睬他,在一桌子人期待的目光下說道:“三年來多虧道上兄弟們抬愛,刁晨才能無驚無險地熬到畢業,我作為他的監護人……”刁晨不幹了,拉著我問:“酒都還沒喝,發什麼瘋?”想想也不妥,乾笑兩聲接著說:“我作為他監護人的……鄰居,十分欣慰,今天借花獻佛謝謝各位。”生怕刁晨再攔著,忙不迭把酒喝下去,不料嗆個半死。

刁晨滿是嫌棄地給我遞紙巾,隊友們呆呆望著刁晨,很是為難,某人問:“這酒咱哥幾個喝不喝?”

良久,只聽見我咳嗽的聲音,刁晨無可奈何地揮揮手笑道:“喝吧喝吧,你們要是不喝,她就白嗆著了。”

咳完抬頭看剛才說話那人,他叫高幹,就是之前被刁晨按在地上打的那個,都說男人的感情鐵,果真是比拳頭還鐵。我記得他們沒多久就和好了,弄得我連熱鬧都沒得看,甚是無趣。

高幹見我滿臉憋紅,笑話起來:“我記得那次和你們年級打比賽,你也是喝點水就嗆著,跟今天差不多。”說著斜眼瞧瞧刁晨,問道:“你還記得嗎?”

刁晨連眼皮都不抬,不動聲色地把我的酒杯拿走了,不敢和他搶,只能忍著,誰知道他卻說:“她就那樣,什麼都怕別人跟她搶似的。”

“她怕?”高幹指指我又瞥瞥刁晨,調笑道:“你怕才對吧。”

“沒喝多少就撒風。”刁晨斬釘截鐵地說,“要是酒量不行就少喝點,當心舌頭打結。”

“什麼什麼?刁晨怕什麼?”我望著高幹,好奇到不行,好像還真沒見刁晨怕過什麼呢,要是知道他怕什麼,不就多一個籌碼。

“刁晨啊……”高幹拖長聲音,張著嘴正要說,卻忽然換了個吃屎的表情,我驚覺地看看刁晨,他臉色不好,晃悠著杯子裡的酒,不悅之情溢於言表,難怪高幹不敢說了,要是刁晨再打他一次,多划不來。不想拖高幹下水,反正以後有的是機會,也不急在這會兒。於是重新端起酒杯說道:“喝,今晚不醉不歸!”

刁晨望著我手裡的杯子,甚是不解,同一時間,在我另一邊的兄弟驚詫地問:“我的杯子呢?”當然是趁刁晨不注意的時候被我順走的。

酒過三巡,大家都有點微醺,此去經年就該天南地北了,放浪形骸什麼的也就顧不得許多,所以到了最後,歡脫的氣氛中略略帶著些傷感。

事實證明觥籌交錯的場合的確不適合我這樣眼睛打過酒罈子,酒量小過湯匙子的人,還沒散夥我就已經醉得七七八八了,朦朧中只聽見刁晨和人一一告別,最後皺著眉問我:“你還能走嗎?”我模模糊糊望出去,指著眼前無數的人影問:“你上哪兒……修煉的分身術?教教我唄。”恍惚間聽見他嘆了口氣,然後背對著蹲在我前面,扭過頭說:“上來,我揹你。”

我聽話地趴上去,他拉著我的手摟住他的脖子,揹著我慢慢起身,我記得自己當時說:“好好背……背穩了,要是摔了,我一定告你媽去。”

他無奈地說:“知道了,我權當自己扛大米,你別亂動就行。”

正值盛夏夜晚,熱氣騰得人難受,知了在邊上吵死了,我趴在他背上,他步履很緩慢,也不知道要走到什麼時候,我問:“為什麼……為什麼不坐車回去?”

“司機沒來。”

“胡說……我……我明明看見了……”

他淡定自若地說:“你看錯了。”

“哦。”過了一會兒,我提議道:“刁晨……你給我……唱個歌吧。”

他猶豫少許,還是低吟淺唱起來:“Moonriver,youinstylesomeday,Oh,dreammaker,youheartbreaker,Whereveryou'reing,I'mingyourway……”

聲音既輕柔,直唱到人心十分寂寥。

“刁晨,你志願……報了哪裡?什麼時候走?”

歌聲戛然而止,他問:“你那麼著急幹嘛?”

我實話實說:“你走了就……就……沒人老是管著我,你自然沒……沒有體會過,凡事被人壓一頭的滋味兒可不好受。”

“我管著你不好嗎?”一定是我醉了,否則他的聲音裡怎麼可能有失落的情緒。我在他背上點點頭,說道:“你走的時候……我才不去送你呢!”

那晚他就這麼把我揹回了家,我嘴上說希望他趕緊走,可是第二天他忽然改了志願,留在本市,理由是那個專業是全國最好的,不知道為什麼,心裡忽然很安穩。媽媽說我昨晚喝醉了,抱著刁晨的胳膊就不撒手,鼻涕眼淚蹭了他一身,嘴裡還嚷著:“你別走,你要是走了……誰陪我摸魚掏鳥兒?”

這一定是有失事實的版本,且不說我多麼不待見他,就算調皮搗蛋也從來沒有他的份,我想自己當時一定是滿腦子流淌著老白乾,隨便扯了個犢子就敢往外捅,臉都丟到半島電視臺去了!

可奇怪的是,刁晨事後並沒有笑話我,甚至是隻字不提,話說回來,不提才好,忘記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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