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繼續上證據,施壓
林浩宇繼續平靜地緩緩道來。
“除此之外,被告小男孩媽媽第一次跟我索要5萬元賠償。遭到我的拒絕後,第二次更是直接要20萬。”
聽到林浩宇的話大家又是一愣,沒想到小男孩媽媽居然如此獅子大開口。
角落裡那個瘦小的三十歲左右男人,在聽到林浩宇的陳述後,渾身顫抖,他抿緊嘴唇,同時握緊拳頭,眼眶裡也不禁微微溼潤,林浩宇的經歷讓他想起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有一次他在網上買了一個珍貴的玩偶擺件,因為下班還沒到家,就先讓快遞員把東西放在自己家門口。
結果他回去的時候,看到這個小男孩已經擅自把自己快遞拆開。
更過分的是,小男孩把自己好不容易搶到了玩偶擺件拿了出來,還碰壞了玩偶的胳膊,這個胳膊是瓷的,壞了就無法修復。
自己當然很生氣,找小男孩家裡人索賠。
小男孩媽媽毫不在意,覺得賠就賠,一個破玩具而已。
還指責自己一個大男人,跟一個小孩計較什麼,他不過就是個孩子。
但是一聽說這個玩偶擺件居然要兩千快,她直接就不幹了,破口大罵。
還說自己不如去搶劫,一個破玩具敢要他兩千塊。
本來這件事就這麼不了了之了,他也當自己吃個啞巴虧。
但是沒想到,第二天小男孩媽媽帶著小男孩到自己家索賠。
反咬一口,說小男孩胳膊被他那個玩偶擺件壞掉的瓷口劃傷了。去醫院看,醫生說那個玩偶不乾淨,要趕緊打針治療。
不然很容易破傷風,那是會要人命的,他們跟他索賠三萬塊。
這樣的無理取鬧自己肯定是不可能同意的。
好容易買到的玩偶擺件被對方給弄壞了,賠償都還沒要到。
結果現在居然要被倒打一耙,向自己索賠三萬塊,簡直匪夷所思。
但是他不給,小男孩一家就不停的來自己家鬧,每天面對鄰居的指指點點,對方甚至揚言要到自己公司鬧,看哪個公司敢僱傭一個這樣沒道德的員工。
迫於各種壓力,他不得不同意,可是給錢的當天,小男孩媽媽直接加碼到五萬,說他耽誤的這幾天導致小男孩病情又惡化了,甚至拿出了不知道哪裡來的醫院的診斷證明。
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把錢給了。
想到自己曾經憋屈的遭遇,他又用手拭去眼角的淚水,再次堅定的看向了林浩宇站的方向。
張雪瑩也沒想到居然還有這麼一出,但是看著林浩宇的表情,她知道這事肯定還沒完。
林浩宇接著說。
“被告一家一隻強調小男孩危在旦夕,但是我已經去醫院調查過了。”
“小男孩根本就沒大礙,當時去醫院的時候醫生都不願意收他們。”
“因為小男孩只是被辣到了嘴,過幾天自己就會消腫,因為一口咬下去太辣了,他甚至都沒嚼就吐了,所以根本不存在辣壞胃。”
“但是迫於小男孩媽媽一直在醫院裡大聲叫罵吵鬧,醫院才同意把孩子收進了醫院。”
“醫生多次讓小男孩出院,但是都被小男孩媽媽給罵的狗血噴頭。”
“這是我從醫院開具的證明,請法官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