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非常好。
終於把狂徒送去監獄撿肥皂了。
看你以後還敢不敢囂張?
哈哈!
法律萬歲,正義萬歲!
網際網路上。
看到宣判結果,許多網民也非常滿意。
這已經算是頂格判罰了。
當然,還有些噴子依然嫌少。
“為什麼不判死刑啊?”
“對呀!這種狂徒,就該送他下地獄!”
“沒錯,應該殺了他!”
“樓上的噴子們,你們到底懂不懂法律啊?林元是有罪,但罪不該死。八年已經是最高最高的判罰了!而且現在是一審,如果林元上訴,到了二審,可能法官會減少一些刑期。畢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林元放棄一審辯護,所有罪全認了。算是認罪態度良好……”
“不聽不聽,王八唸經。”
……
法庭現場。
宣判完畢,審判長看向林元,再次莊嚴開口:
“被告林元,此次判罰為一審結果。根據《東國訴訟法》,公民擁有上訴的權利。如你不服本法庭判罰,可在收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向江南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宣判結束!”
此話一出,全場瞬間肅然。
所有人集體望向了法庭中間的受審席,望向了林元。
聽到結果,林元依然面無表情,內心毫無波瀾。
看到被告如此神態,所有人都很納悶。
這傢伙為什麼還是這麼平靜?
他到底哪來的底氣?
難道說……被告是想上訴,然後在高階人民法院二審時,直接翻案嗎?
此時此刻,鄭律師是如此猜測的。
所有旁聽人員、乃至電視機前、電腦前的觀眾們,同樣也是這麼猜測的。
可惜,他想多了。
所有人全都想多了。
面對全場密切的注目,林元當場搖頭:“不上訴!”
“你確定?真不上訴了?”
抱著維護法律權威,維護被告權益的考量,審判長再次開口提醒道:“被告,你現在不用回答,你還有十日的時間仔細考慮!”
“不用考慮了,我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