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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大禮 (第1/3頁)

崇禎六年的臘月初六,一封透過長城邊驛站的加急報告送入乾清宮。

這封信是曹化淳從西寧送來了,看得出來沿途軍兵驛卒不敢怠慢,僅僅用了六天時間就送到北京。

其實他送的信裡,沒什麼重要情報,否則書信也無法從河湟經過稽核送出去,信上的內容只是跟崇禎彙報了一下劉承宗準備婚禮的進度。

除此之外,就是建議皇帝下詔,從蘭州採買一套親王婚禮的儀制,賜給西寧。

曹化淳到新城也有段日子了,他能感覺到,劉承宗這個武裝集團的氣質,跟上次見面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元帥府的優點很多,他們軍隊戰意高昂、裝備精良,而且有了穩定的糧食收入與軍工製造,比從前更加強大,說翻天覆地一點都不誇張。

但他不是來給叛軍找優點的,恰恰相反,他此次出使必須找到叛軍的缺點。

以過去的獅子軍為例,曹化淳倒是勉強找到了一個缺點,那就是元帥府將官對他的態度更好了,敵意降低了。

在過去獅子軍對朝廷的態度是首要敵人、絕對敵視,但是這次曹化淳進新城,不說受到良好的待遇,至少他跟許多高階將領、錦衣番子與元帥府護兵聊些與軍政無關的尋常事情,都可謂相談甚歡。

想想也很簡單,人的思想是可以透過輿論引導的,在青海,他們的首要敵人是蒙古,但大元帥的對外政策不是敵視消滅,而是以吞併手段搞共同體,這種政策本身對他們的穩定沒有太大益處。

但勝在兵精糧足且建立政權,體現在人們的行為上就是追求升官發財。

元帥府沒有人以升官發財為恥,下起守門小兵、上至將校官員,每個人都毫無忌諱地追求升官發財,不惜為此操練、學習、做事。

他們信奉自己有堂堂正正追求財富與權力的能力,更相信大元帥能給他們證明自己的機會。

說實話,曹化淳原本是想以朝廷為例的發現元帥府缺點的,但後來發現以朝廷為例,根本找不到元帥府的缺點,甚至於追求升官發財是不是缺點,在他心裡都成了疑問。

這本不應當是疑問。

曹化淳十三歲進宮,自幼在內書堂學習,教習都是翰林院的進士,不要說琴棋書畫,儒家經典也不弱於秀才。

讀書人講究的是誠意、正心、修身,升官發財應該是人生的過程而非目的,換句話說就是人生應該有比升官發財更高階的追求。

但比起朝廷標榜誠意、正心,實則意不誠、心不正的風氣,曹化淳實在不知道赤裸裸的追求和暗戳戳的猥瑣,究竟哪個更勝一籌。

不論如何,曹化淳都認為,元帥府此時上上下下,在精神思想上都比獅子軍時期更加混亂。

首先是劉承宗婚禮籌備的儀制早已僭越,那身做工精美的暗紋皮袍,雖然是暗紋,曹化淳還是能看清楚那十二章紋,他對那東西最熟悉了。

龍啊蟒啊,沒有什麼關係,在大明這些玩意不是隨便穿,但不說棉甲戎服的團龍紋,單就飛魚鬥牛蟒袍龍袍這些賜服,能穿在身上的人太多了。

只有十二章紋,是從舜帝到大明,僅有秦代中斷的帝王儀制,只有皇帝才能把十二章齊齊穿在身上。

尤其在劉承宗提到刁民之說時,他能明顯感到巨大的危機感。

那些話不是說給他聽的,而是說給當時在院中落座的帥府諸將聽,喚醒人們潛藏在心裡對朝廷的敵意,引導元帥府治下軍民擁有比升官發財更為高階的追求——變革天命。

消滅其口中不務正業不事生產霸佔財富的刁民,為了更多人的幸福,為了讓更多人有自由追求權力與財富的機會,順天應人,發起東征。

正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顯然劉承宗是在統一思想,要把大義握在手裡。

曹化淳看見這個時機,他想壞了劉承宗的事。

劉承宗過去以逃兵身份起兵反叛,違背了法律要被剿滅,但剿不滅的情況下,就算書信扔到崇禎臉上,崇禎也無法在道義上責難半分,因為欠餉吃不飽飯,這是朝廷沒幹好朝廷的事。

但如今時過境遷,曹化淳認為這場婚禮,正是削弱劉承宗反叛正義性的好機會。

他的意思是反正這會劉獅子僭越是板上釘釘,攔是攔不住了,不如由皇帝下詔從蘭州採辦,賜他一套親王成婚的儀制。

最好再給蘭州發一萬套鹽引,按國內鹽價撥十萬兩從元帥府購三百萬斤青鹽,作為婚禮花費,以示朝廷對其厚愛仁義,做給河西內外看。

如此一來,將來劉承宗再想舉兵,不說內部士民之心會讓其束手束腳,至少河西士民官軍對其抵抗必然更加堅決。

君君臣臣,就是國君做好國君的事,臣子做好臣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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