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前勸說三哥不要做網咖,一方面確實是有網咖不好做的原因。這個產業,說是魚龍混雜都說的簡單了,在如今這個時代,那真是三教九流的聚集之地,吵吵嚷嚷打打鬧鬧什麼的,簡直是再正常不過了。畢竟如今的網咖業,管理還很混亂,國家也似乎沒有出臺什麼太有效的管理辦法,所以網咖一度成為混亂之地的代名詞。
藍極速事件是怎麼發生的?還不是因為一些簡單的口角?
倆小孩想進去上網,這網管還挺負責人,以“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咖”的理由把倆小孩給拒絕了。當然了,也有人說他們本就有矛盾,但這就不清楚了,而且這也不重要。總之,被拒絕的兩個小孩呢,懷恨在心,惱羞成怒,回家就找了近兩升的汽油,一把火就把網咖給點了,還用鐵鏈掛住了門,不讓裡面的人逃出來。
當時大火燒的非常厲害,這件事發生在京城,京城消防總隊可是先後調出2個消防中隊和總隊、支隊指揮人員共計12部消防車,78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撲救。經過全體參戰官兵1個小時的奮力撲救,3時10分大火才得到控制,3時43分大火才徹底撲滅。然而即便消防官兵行動迅速,滅火也很迅速,但這起火災仍然造成25人死亡,12人受傷,燃燒面積95平方米,燒燬電腦42臺。
這已經算得上是特大案件了,損失可以說是非常非常之慘烈。
這裡面的直接原因固然是人為放火,但其中也暴露出了網咖管理的很多問題。
首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這家網咖老闆未經任何審批私自開業經營,無任何消防措施,建築物外窗均被安裝了防盜護欄並焊死,致使被困人員無法逃生,同時也給消防隊員營救被困人員和滅火行動帶來了極大困難。
其次,該網咖在裝飾裝修中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電腦及桌椅均為易燃物品。網咖的建築面積只有220平方米,而使用空間卻被分隔成為1個39.4平方米的大廳,內部密集放置了23臺電腦。還有11個小房間,其中5間機房共放置電腦64臺。不完全燃燒產生了大量高濃度的有毒煙氣,濃煙高熱在室內蓄積無法向外擴散,迅速充滿整個空間,致使火災中死亡的多數人員是死於窒息。
火災時由於現場照明供電中斷,加之燃燒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高濃度的煙氣積聚室內空間,內部能見度很低,給被困人員逃生和消防隊員的滅火救人行動也都增加了極大的難度。
然而,事實上,藍極速的各種硬體設施,在這個年代九成以上的網咖都是存在的。人口密度過高,使用材料易燃,消防設施嚴重的不規範,甚至很多網咖還是無照經營,這些可全都是隱患啊。
當然了,如果三哥堅持要做網咖,周方遠也會勸說他合法經營,合理利用空間,使用更好的材料,消防方面也要做到位。
對於他的話,三哥還是信服的,畢竟當年帶著他一起倒騰電腦,開網咖,弄土地,這些可都是周方遠領著他玩兒的,沒有周方遠,他現在還守著一個遊戲廳混日子呢,最多是弄個旱冰場,能有什麼出息?所以如果周方遠堅持,三哥一定會按照他的要求做。
但話說回來,這就要涉及到周方遠的第二個理由了何必呢?
何必要做網咖呢?有什麼意義呢?
周方遠是有野心的,他重生一世,肯定是要做些什麼大事的。
三哥和他親近,他也信任三哥,知道三哥不會背叛他,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帶著三哥一起呢?有三哥幫忙,自己能輕省多少事兒?就說智慧手機這一攤,只要是後來人,都知道智慧手機的重要性。如果沒有三哥給盯著,周方遠還能用誰?自己家的那些親戚?說句不好聽的,他信任三哥,實際上是勝過自己那些親戚的,當然了,至親他還是信任的,可他的父母,還有親近的幾個長輩,都不是幹這一行的料啊。他們什麼都不懂,學習能力也不強,和安迪他們可以說是格格不入啊。
三哥就不同了,雖然文化程度也確實不高,但三哥這人其實是挺好學的,遠的不說,就說他照顧安迪的這段日子,其實周方遠知道的,三哥就買了不少管理方面的書籍,電腦方面的知識也是儘可能的補充,總之,三哥是懂得自我充電的,而這一點,很多他們父母這個年齡段的人是不具備的。
因為有野心,也因為需要用人,所以三哥對周方遠來說還是很重要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要讓他去做網咖呢?
是,網咖能賺錢,尤其是這幾年,網咖那是真的賺錢,幹得好的,就這幾年功夫發家致富也是可能的。周方遠前世就知道一人,在縣城開了倆網咖,十來年下來,在市裡面買車買房,還買了三個臨街商鋪,家產幾百萬是有的。你能說網咖不賺錢?
網咖是真的賺錢,即便是到了後世,網咖這東西也一直有市場。
可問題是,這裡面有一個值不值的問題。
現在正是周方遠要勁的時候,各種佈局都要進行,一些不太重要的還無所謂,一些特別重要的,就好比智慧手機,直指未來二三十年的根基,他能不放在心上?如果三哥去做網咖,那才是真正的浪費時間,網咖賺那點錢,怎麼比得上佈局之後未來賺到錢?而且不說哪些未來太遙遠的東西,就說眼下。
遠方網路管家賺不賺錢,藍極速事件之前,遠方網路管家最少佔據了全國差不多一成半的市場份額。
不要小看這個市場份額,全國多少家網咖?就按照平均一個城市十家網咖計算,全國六百多個城市,就有六千多個網咖,一個網咖平均二十臺電腦,這就十幾萬臺電腦了,一成半計算,這就一萬多臺電腦。一臺電腦一天能賺多少錢?一年又能賺多少錢?這都是往少了算不知道多少呢。
事實上,這個數字實在是太小了。
遠了不說,就說北桐市,一個三四線的城市,最少就有幾十家網咖,最小的也有二三十臺電腦,最大的可能過百臺都不止了,所以說,上面那三數字,其實再翻三倍也是不為過的。
光是去年一年,遠方網路管家的收入就超過了五千萬,三哥在遠方網路公司有股份,每年光是分紅就有幾百萬,他自己開網咖,得開幾家一年才能有幾百萬的收入?
這裡面操的心是一樣的嗎?
遠方網路公司有專人管理,大方向上有周方遠把控,三哥作為股東,只需要每年查查賬等著分紅就可以了。如果自己開網咖呢?開一家網咖或許還好點,開三家以上,每天各種事情就處理不完,開五家以上就能把人累死。就算僱了店長,僱了經理,可問題是小事他們能處理,大事呢?如果有人打架了,如果有公安部門或者消防部門下來檢查呢?這些事情是不是要老闆出面?要是不小心打架嚴重,打傷了人甚至打死了人,事情鬧大了,老闆是不是要頭疼。